貴州黔南醫療事故 警方不立案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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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晴空採訪報道)貴州黔南市民胡長友為其愛人賈麗琳在黔南州人民醫院所遭受的醫療事故已經奔走數年,至今黔南警方也沒有立案受理。

2014年12月15日,賈麗琳在福泉市一醫病重轉入黔南州人民醫院呼吸科治療,又於當月18日轉入ICU,按急性肺水腫治療病情緩解。19日早上,管床醫生換成了左園弋,他否認賈麗琳是急性肺水腫,每天為賈麗琳輸入1,500左右毫升的液體,賈於當月21日病危。

病人家屬請來貴州醫科大學醫院楊國輝專家會診,結論是病危主要原因是由急性肺水腫引起的呼吸衰竭,建議氣切治療,經治療一星期後病情穩定,但每天仍輸入1,500左右毫升的液體,病人於2015年1月1日再次病危。左園弋與醫院呼吸科主任會診後,停掉了結核藥液體,改成口服,此時每天仍有800毫升左右,病情趨穩緩解,但脫不了呼吸機。

2015年1月10日,楊國輝打電話詢問賈麗琳病情,胡長友被告知「病情穩定後輸液量每天不能超過200毫升」,並讓家屬及時找劉志遠主任交涉,並要求轉入普通病房封管,經過交涉後改成了每天最多輸250毫升液體。據家屬表示,病人當天就可以間斷的脫離呼吸機。2015年1月11日起,賈麗琳病情徹底好轉,並能下床活動。

據病人家屬表示,黔南州人民醫院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拒絕將其轉入醫療條件好的專業科室進行治療,在他們不斷的交涉下,院長先後三次答應將其轉入省醫,但都三次反悔,並不告訴他們原因,「ICU主任劉志遠在2015年1月29日叫我和賈麗琳母親簽轉院風險告知書,說簽完字後今天就將賈麗琳轉入省醫治療,但就在我們簽完字後就永遠的沒有下文。」

胡長文說:「我們多次要求將脫離呼吸機多天並且病情穩定的賈麗琳轉入上級醫院或專業科室治療,但ICU對賈麗琳一關就是13個月之久,在這13個月中,ICU沒有做專業的治療,讓病人留下了癲癇持續狀態的嚴重後遺症;沒有做功能訓練,預防肌肉萎縮,我們多次要求,但得到的答覆是我們醫院沒有康復科,請問黔南州人民醫院的康復是好久成立的,正是由於院方的懈怠治療,導致了賈麗琳現在的這個狀況。」

「我們去了13個人才把她搶出來。但這時候人已經毀掉了,肌肉萎縮了,這個腳都成弓形了。後來經過5年多來,200多萬的治療,現在基本能坐得起,但已經變成腦癱了,智商很低了。」

「這個事情我去公安局立案,報警,報了好幾次了,為了這個事情,我還跑去州監察委,有一個領導比較重視,後來去了檢察院,最後去了公安局,還去了州公安局,但現在一直不立案,也不回答我不立案的原因。」

法院判州醫院負擔40%的醫藥費用。但公安局不給追究這幾個人的責任。(受訪人提供)

「在治療期間,在強行關在ICU期間的花費都是我自己付的錢。後來因為案情重大,法院判州醫院負擔40%的醫藥費用。公安局不給追究這幾個人的責任,他們說證據不足,實際上證據我都有。」

胡長文表示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發布過,「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但事實情況是,直到現在地方公安局也沒有立案。#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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