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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地稅改革 委員會提十建議

估價是當前稅制中受詬病最多問題之一 委員會建議基於銷售價對住宅類別物業估值

當前,估價(value)是稅制中受詬病最多的問題之一。曼哈頓華埠出現的穩租房東入不敷出現象,一定程度上也受此影響。 (大紀元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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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美國紐約報導)紐約市地稅改革委員會於1月31日發布初步報告,提出10條初步建議,試圖解決當前系統中的不公平現象,建立一個更簡單清晰的地稅體系。

紐約市地稅改革委員會於1月31日發布初步報告,試圖解決當前系統中的不公平現象,建立一個更簡單清晰的地稅體系。(紐約市地稅改革委員會報告截圖)

報告指出,盡管人們對改革的必要性幾乎沒有爭議,但關於該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不公平地對待某些財產類別,以及如何改革,存在相當多的爭論。

由於地稅收入是紐約市最大的財政收入來源,占市財政收入的45%左右。因此市長白思豪曾表示無論稅改政策如何,都不能影響總體收入,有人減稅必有人增稅。

委員會將在不久的將來在每個行政區安排聽證會,以詢公眾對初步報告的意見。不能參加公開聽證的人可通過地稅委員會的網站或發送電子郵件至proptaxinfo@propertytaxcommission.nyc.gov在線提交證詞。

* 10條初步建議

當前,估價(value)是稅制中受詬病最多的問題之一。由於市府對房產估價時,會考慮房產附近、近日出售的類似房子的市場價,這就導致一些低收入社區的房產,受到周圍豪華房產交易的影響,地稅被擡高,給當地房東造成很大壓力。曼哈頓華埠出現的穩租房東入不敷出現象,一定程度上也受此影響。

目前,地稅改革委員會就10項初步建議達成共識:

(1)委員會建議將co-op合作公寓和condo共管公寓,10個單元以內的出租房,以及1~3家庭住宅一起併入新的住宅級別。地稅制度將繼續包括四個房地產類別:住宅,大型租賃,公用事業和商業房地產。

(2)委員會建議使用基於銷售的方法對住宅類別中的所有物業進行估值。

(3)委員會建議按住宅的全部市場價值評估住宅類中的每個房地產。

(4)委員會建議在五年內以每年20%的速度分階段實施新住宅類別的年度市場價值變化,並取消評估

價值增長上限。

(5)委員會建議為收入低於一定門檻的自住業主(primary resident owners)提供部分自住減稅政策(homestead exemption)。該減免將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自住住宅類別,並將取代當前的Coop-Condo減稅計畫。

(6)委員會建議根據財產稅與收入的比率,在地稅體系內建立「斷電器」(Circuit Breaker),以降低低收入自住居民的地稅負擔。具體來說,斷電器機制是為了防止房產稅給房主帶來過大負擔。納稅人房產稅超過收入的特定比例,地方政府可提供優惠,如退還部分稅款。

(7)目前,每一納稅分類支付著紐約市房產稅的不同份額,每一分類所支付的那一部份房產稅被稱為「 分類份額」(class share)。委員會建議將「 分類份額」代之以可預見和透明的稅率系統。新系統將凍結各稅種之間稅率的關系,為期五年,此後,紐約市將進行一項授權研究,以分析是否需要進行調整。

(8)委員會建議,對於不屬於新住宅類的物業(例如11單元或以上的出租房屋、公用事業和商業用房),應保持當前的估值方法。

(9)委員會建議當前業主逐步過渡到新系統,並在出售新住宅類的房產時立即過渡到新系統。

(10)委員會建議每10年對地稅制度進行一次全面審查。◇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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