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曼尼托巴省法院已裁定,溫尼伯的一家教堂不能舉辦參與者待在車裡的教堂聚會。
據CTV News刊登的一篇報導,上週六下午,Queen’s Bench法院的首席法官喬亞爾(Glen Joyal)裁定,參與者待在車裡的教堂聚會,違反公共衛生指令。
喬伊爾表示,如果對一家教堂網開一面,而其他宗教組織必須遵守法律,這是不公平的。
斯普林斯教堂(Springs Church)於11月26日首次舉辦參與者待在車裡的教堂服務,並因違反公共衛生指令被罰款5,000元。
然後,該教堂在11月28日和29日因舉辦更多類似的活動,又收到另外10張罰單,總計32,776元。
該教會的牧師在證詞中說,他被告知,如果該教會再舉行一次「待在車裡的教堂服務」,個人會被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款,企業會被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
斯普林斯教堂的律師威廉姆斯(Kevin Williams)說,該教堂不反對政府的防疫規定,與反對戴口罩的行動也無關。他認為公共衛生指令僅列出人員聚會,沒說汽車聚會。
「這是一次聚會,但這是一個在車裡自我隔離的人的聚會。」他說,正如法庭現在舉辦的是遠程聽證會,互相之間是看不見的。
威廉姆斯認為,與其他日常活動相比,待在車裡的服務不會造成真正的傷害。
政府律師居內特(Denise Guenette)表示,給特定的團體豁免待遇是一種危險的做法,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團體要求得到豁免。坐在停車場的車裡聽服務,與坐在家裡聽服務沒什麼不同。
喬伊爾法官拒絕了斯普林斯教堂的豁免申請,稱該教堂未能說明這種豁免待遇對公共利益有何好處。
不過,喬伊爾沒有對辯方基於《人權憲章》的論點做出裁決,只說將在適當的時候予以解決。
法庭聽證會後,斯普林斯教堂更新了其網站,表示將僅在週末提供在線服務。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