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紐約市議會6月25日通過將電單車(e-Bike)和電動滑板車(electric scooters)合法化的法案,本週開始實施。市府11月24日表示,現在已經撤銷相關罰單或對其罰單進行退款。從事外賣郎工作的華人可不用再擔心被警察沒收電單車或高額罰單。
紐約市警交通安全局總監羅伊斯特(Kim Royster)發出聲明表示,警局一直以來與法院緊密合作,為配合法律變更,將撤回先前發出的傳票;不過,如果電單車騎士闖紅燈或有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其罰單將不會被撤銷。
法律允許行駛時速不超過25哩的電單車、時速不超過20哩的電動滑板車上路,但如果騎士危害自身安全,或處於危害他人安全或財產的情況下,警察才可沒收電單車或電動滑板車;法律也表明,騎行違禁車輛的罰款從500美元降低到250美元。
警局同日也提醒公布騎行電單車和電動滑板車的相關規則,希望民眾確保騎行安全。警方表示,電單車與電動滑板車使用期間必須戴上安全帽,且只允許16歲以上的民眾使用,16歲以下青少年不允許使用這些交通工具。
此外,電單車與電動滑板車已經合法了,也允許在紐約州內限速在每小時30哩或以下的城市街道和單車車道行駛電動滑板車和電單車,但不可在人行道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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