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中天換照聽證會10月26日登場,長期關注中天議題的黃國昌25日在臉書表示,近日中天新聞與國民黨不斷炒作似是而非的言論,為避免公民社會的努力再次功虧一簣,他駁斥與澄清。同時強調,「讓中天換照,回歸法律與專業的判斷」。
馬英九在臉書上指稱政府打算對於中天新聞「撤照」(撤銷執照)。黃國昌說,這是完全悖於事實的錯誤陳述。此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必須作出的決定,係是否許可中天新聞「換照」,而非「撤照」。作為法律人,馬英九不應該離譜到不了解兩者間的鉅大差別。
對於電視執照,黃國昌指出,廣電三法明定的制度,是「定期執照」,而非「萬年執照」。以中天新聞台所適用的《衛星廣播電視法》而言,第11條明定:「執照有效期間為6年」;《衛星廣播電視法》從未採取「保證換證」制度,NCC向來採取的管制立場為「換照視同新設」。對於所有的衛星廣播電視,均適用同一套法律管制基準。
回憶起2014年中天新聞台的換照申請,黃國昌說,當時的NCC,違背多數審查委員「否決換照申請」的意見,自行決定「以附加附款的方式許可換照」,嗣後引發公民社會的強力批判。換照申請通過之後,中天新聞執照期間為2014年12月12日到2020年12月11日。今年的換照申請,在8月21日的換照諮詢會議上,因「不合格人數」超過1/2,因此依法作成「否決中天新聞換照」決議。
黃國昌強調,有政治立場、持不同意見,在民主國家,從來不是問題;關鍵在於抱持特定立場的背後,是否符合事實?有無法律基礎?承前所述,我國現行的廣電三法對於電視新聞頻道,所採取的是「定期執照」制度,而非「萬年執照」制度。
執照到期,是否應該許可換照,現行法規定有審查的基準與程序。事實上,針對中天新聞換照,初審6位評分「不合格」的委員,全部都是外部的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沒有一個是NCC的官方代表。攤開這些外部委員過去的公共參與經歷,要指控這些委員受民進黨政府控制,不僅是對這些委員的重大侮辱,更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中天表現離譜 何談新聞自由
他無奈地說,當旺中傳媒的高階主管們,自己都背棄了新聞專業的基本要求,讓蔡衍明直接依個人好惡下令新聞的取材及內容,讓中天新聞成為蔡衍明個人打壓異己的政治工具,這些人如何能大言不慚地拿「新聞自由」當自身離譜行徑的擋箭牌?
最後,黃國昌指出,如果連中天新聞如此離譜至極的表現,都能以「新聞自由」之名,不斷取得換照許可的「Free Pass」,現行法的「定期執照制度」即完全崩潰,徹底淪為「萬年執照制度」。如此一來,受到保障的,只有「既得利益」,而非「新聞自由」,更絕不是「閱聽人權益」。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