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威廉澳洲墨爾本報導)無論是在公園為自己拍照還是在街頭從事攝影攝像工作,人們通常認為在公共場所拍照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在公共場所拍照時,很少有人真正了解自己所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公共場所拍攝人或物(用於非商業用途)
通常在公共區域拍攝人和物的照片時不需要許可文件,但是會有一些法律上的警告。一般來說,攝影師隻要不違反任何法律(例如非法入侵),就可以自由地拍攝日常情況、人和物景。您可以在公共場所拍攝人物,這樣做是完全合法的。
當您進入私有物業時,事情會變得復雜,因為您的行為可能構成入侵。如果業主要求您離開,您必須離開。該規則也適用於購物中心和其它私人領域。因此,即使您可能以為是公共場所,例如繁忙的購物中心,實際上那也不是公共場所。所以攝影師要小心!
公共場所到底是什麼?
公共場所是由非私有區域組成的,例如公園和街道。大型購物中心不是公共場所,而是由大公司所擁有的。
您可從公共空間拍攝私人空間,例如從馬路對面的人行道上拍攝某房屋或其業主。但您不能對屋裡的人拍照(例如透過臥室窗戶拍照)。如果屋主恰好站在門前、大門旁、或者正走向自己停在街邊的汽車,那麼拍照時可能無法避免。
拍攝人物照片用於商業用途
為商業用途拍攝人物確實需要一些文件,例如為廣告活動拍攝人物照片。通常需要由被拍攝者簽名授權發行照片。如果沒有被拍者同意用於商業用途的授權,那就不要拍攝他們的照片。您需要獲得被拍者的授權才能用其照片來做商業廣告。
聽從警察但知悉自己的權利
如果警察認爲您是公共場所的騷擾者,那麼警察有權要求您離開被騷擾的地帶。但一般說來,您有權拍攝照片。通常明智的做法是聽從警察指示並採取相應行動(作為普通常識,即使您在自己的權利范圍之內,也要聽從持槍者的指示)。
您還必須記住,出於對公共利益的考慮,管理機構經常需要對人員進行記錄(例如在報導重要的具有新聞價值的事件時)。
可以對警察拍照和攝像嗎?
通常是可以的。如果您禮貌地對警察進行拍照和錄像,那會是有幫助的。隻要您在公共場所或在業主允許的私人物業場所進行拍攝,您就有權與警察互動並進行拍照和記錄。
新州警察局的媒體政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其第42頁內容如下:「在公共場所或者在業主同意的私人場所,公眾有權對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或者警察正在處理的事件進行拍照或攝像,隻要警察的處理過程處於公眾視野。」
警察何時可刪除您拍攝的照片或拿走您的存儲卡?
隻有在特殊情況下警察才有權這樣做,我們可繼續閱讀新州警察的媒體政策:「一般來說,警務人員無權沒收媒體磁帶或錄像帶。隻有在實際拍攝的照片或錄像帶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警察才有權逮捕犯罪者,並有權扣押磁帶、照片或錄像作為犯罪証據。」特殊的有限情況可能包括反恐法規或者圖像涉及進攻性行為。
誰有權強制我刪除照片?
除非您在拍照時違反法規,否則沒人可合法地強制您刪除照片,其中包括保安或者街頭某個生氣發火的傢伙。如果他們試圖使用武力刪除您拍攝的照片,那麼他們可能涉嫌犯騷擾罪。
您拍攝照片可能不是違法的,但是資深攝影師通常很有禮貌,並避免與被拍照的人發生沖突。如果有人要您刪除您在街上拍攝的照片,也許您也可以聽從他們並刪除照片。同情心可以讓您走得更遠。畢竟,讓您刪掉所拍攝的照片值得大驚小怪嗎?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