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50捲土重來 要求獨立屋區塊也蓋公寓
【大紀元2020年01月08日訊】去年被加州參議院擱置的SB50,週一(1月6日)捲土重來,該調整過的「加州住房密度增高提案」很可能再次引發議會激辯。提案如果通過,將允許在公共運輸行經處興建公寓樓,並在獨立房社區建設四戶型的公寓。
讓地方政府選擇如何增建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提出法案的參議員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說,許多地方政府官員告訴他願意支持城市中興建更多住房,但對地點的選擇希望有更多的控制權。維納說,他們希望能夠有一定的靈活性,以自己的方式增加社區的密度。
SB50去年春天被擱置在參議院撥款委員會內,今年重提後,須於1月31日前通過州參議院的審查送出。而維納趕在截止日期前作出修改,預計再次引發加州和地方官員的激烈辯論。
客運線與辦公樓附近建公寓
SB50如果通過,估計會給洛杉磯、灣區、硅谷及其它人口稠密地區帶來巨大影響。其內容規定:低密度社區的鐵路沿線將可以建設四到五層樓的公寓,工作中心附近的富人區可以建小型公寓和聯排別墅;一些較小的縣,如馬林縣、索諾瑪和聖芭芭拉縣等,新建築的高度和密度增長可以較小;一些面臨高檔化風險的社區,將有五年時間而不是兩年時間來規劃自己的開發藍圖。
維納週一提出的修改主要針對反對者的一個觀點:應當由地方政府而不是州政府來控制社區開發。修改後的提案將允許城市和縣自行制定開發計畫,以提高在客運線路及工作中心附近的住房密度,達到SB50的要求。比如,某市可在火車站旁規劃6層樓的公寓、在另一條街上規劃4層的建築,而無須兩幢都是5層樓。提案還允許在獨立屋社區建四聯戶式住宅。
SB50與現行州法都有權批審地方案
加州的市縣已經面臨現存的加州區劃強制令,要求各轄區內增建更多住房。在南加地區,洛縣、橙縣、帝國縣、河濱縣、聖貝納迪諾縣以及文圖拉縣很快都必須劃出更多土地,來開發130萬套住房。維納說,他的提案將補充這些要求,允許各市制定自己的計畫,只要符合現存的州指導條例以及SB50的條款。
不過,和現存的州規則一樣,SB50也規定州住房官員有權判定地方提出的開發案是否合規。如果市縣的方案被否決,就必須實施加州密度要求。
這是維納連續第三年推動住房開發相關提案,他認為提高密度就可提高加州住房的可負擔水平。根據房地產網站Zillow的數據,加州的房屋中價為55萬美元,是全美平均水平的兩倍多。加大伯克利分校特納住房創新中心2018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加州可開發土地中有一半至四分之三都被劃為獨立屋社區,除了車庫改建或加蓋後院房,這些社區基本不允許進行更高密度的開發。
但維納之前的嘗試都失敗了,當時低收入有色人種團體說,該提案會加劇居民流離失所;一些郊區居民稱該提案會威脅到其社區的風格。
對目前低收入住戶的影響
目前還不清楚修改後的SB50能否在州參議院獲得足夠支持。2019年擱置該提案的州撥款委員會主席、州參議員Anthony Portantino 週一下午表示,還沒有看過維納的新提案,但他對提案優先考慮市場租金住房而不是低收入住房感到很擔心;尤其提案沒有要求配套建設新街道、人行道以及增加其它設施。
目前,維納的法案要求超過10套房的開發項目,必須為低收入住房提供資金或空間。希望引用SB50的開發商,也會被禁止拆除租戶已居住超過7年以上的房屋。提案的另一個調整是,經SB50法案允許開發的項目,需優先考慮附近社區想遷入的低收入居民。
州長紐森還沒有對該提案表態,但是他去年表示,他支持從市縣官員手中奪回權力,以增加住房密度。洛杉磯市議會曾反對維納之前的兩個版本,洛市尤其擔心該提案對獨立屋社區、歷史街區和高檔化社區的影響。洛市長加西堤(Eric Garcetti)反對第一版提案,但去年並未對SB50表態。◇
責任編輯:張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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