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信心增強 專家憂過於專注住房漲價
【大紀元2020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捫心綜合報導)ASB銀行的經濟學家表示,雖然新西蘭民眾對投資的信心有所提升,本身是件好事,但人們投資信心的提升,太過於專注在自己房子的增值上,而不是因為其它形式的實質性投資,如養老金儲蓄、購買股票或租賃物業投資等投資形式,這樣的結果很讓人擔心。
經濟學家們的擔心,來自於最新的《ASB投資者信心調查》報告。這份報告發現,在截止到去年12月底的3個月中,投資者的信心淨增長了3%,但這個增長主要是由於受訪者把自有房屋作為一種可靠的投資、在這方面的信心增強所造成的。
就其它類型的投資而言,仍然有一些上下波動。有13%的人認為KiwiSaver養老金儲蓄,是可獲得最佳回報的投資,而有8%的人把託管基金和定期存款,視為可獲得最佳回報的投資。
ASB銀行的高級經濟學家克里斯·滕南特-布朗(Chris Tennent-Brown)說,「我鼓勵人們看一看他們在2019年所得的KiwiSaver的回報——去年這項回報對於投資者來說非常好,許多不同的基金也都獲得了非常好的回報。如果這些回報能夠流向並增強人們對KiwiSaver和託管基金的信心,這將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因為現在銀行定期存款的利率非常的低。」
人們看好自己住房的增值預期
截至去年12月底的季度內,相對於上一次調查中投資者信心大幅下降,最新的調查報告發現投資者信心出現了反彈。有11%的受訪者期望在未來12個月內獲得更好的投資回報,比上一次調查的8%,淨增了3%。
不過,滕南特-布朗雖然對整體投資信心有所提升表示歡迎,但對這一提高是基於對房價上漲預期的這一事實感到遺憾。他表示,「投資信心的提升,是由於投資者自己所住房子的增值預期,而不是由於諸如KiwiSaver養老金、股票市場或投資型物業之類的投資所驅動。」
滕南特-布朗認為,「這與本季度的房屋建設有關,因為房地產市場的活躍跡象,表明了投資者的信心在增強。」
「我們在房地產市場上,看到了隨著春季開始而出現的火爆狀況,這提高了投資者的信心,但對於投資者信心的提升只是因為受到了自住房屋(漲價)所驅動的這個想法,真的讓我感到疑慮,」他說,「這樣是有問題的。因為我們知道,僅僅依靠你的房屋的增值,決不是一個(可靠的)投資策略。」
「儘管(對未來的)期望值有所提高這令人鼓舞,但我們希望看到更多的多元化的投資,特別是因為KiwiSaver養老金和股票市場的投資,在2019年都表現出色,從長遠來看,這兩種投資可能都會繼續獲得可觀的回報。」
滕南特-布朗表示,他希望看到人們對自己住房以外的投資更有信心。「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新西蘭人)對自己住房的熱愛仍然一如既往,就像我們在春季房市熱度上漲時所看到的那樣。」
奧克蘭人對房價的提升信心大增
在全國范圍內,把自己的房屋視為提供最佳回報的觀點持有者,從佔總受訪者的19%上升到22%。上升的主要原因,在於奧克蘭人對這種信心的想法有所提升,奧克蘭人對於擁有自己的房屋,並且因此可獲得最佳投資回報的信心,從14%上升至23%,提高了多達9%。
滕南特-布朗表示,不同地區投資者的信心,有很大的不同。奧克蘭仍然是最悲觀的地區,只有6%的奧克蘭受訪者認為,來年的投資回報率將會提升,儘管這與上一季度的4%相比,已經有所上升。
他認為,「儘管奧克蘭人在投資方面更加積極地看待自己的房屋,但其它因素仍在削弱他們的投資熱情。」所以總體投資信心提升不大。
相比之下,惠靈頓人對投資更有信心,有21%的人認為,投資回報會在來年提升。
對物業投資並不熱衷
儘管受訪者基於自己所居住房屋價格的增長預期,從而認為自住房可以提供良好的投資回報,但對於租賃物業能夠提供最佳投資回報的信心,卻有所下降,降到了15年來的最低水平,從17%降至13%,下降了4%,就是說,人們並不看好租賃物業投資。
滕南特-布朗說:「鑑於把租賃物業作為投資的積極推動因素,人們對於租賃物業投資,以及把自己房屋看作最佳投資,兩種想法的差異很有趣。」人們一方面看好自己房子升值,另一方面卻並不看好房地產投資。
「房地產市場的熱度上漲、租金上漲的跡象,以及低利率,似乎都沒能抵消租賃物業投資者近年來所面臨的其它一些問題。儘管如此,仍然有一群核心投資者繼續相信並投資於租賃物業,只是這個比率比前幾年的調查結果要小。」
稅務局動真格 倒賣房產要交稅
房地產投資者所面臨的問題,也包括在一些情況下需要上交收入所得稅的問題。雖然去年政府拒絕了稅務工作小組提出的、有關收取賣房者所得的資本利得稅的建議,但稅務局對於房地產投機者的追查,已經加大了力度。
去年,稅務局針對倒賣房地產的交易商發出了高達1250萬元的罰單。
稅務局在對去年的房地產交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主要任務就是確定房地產交易商和投機者,而一旦被確認為房地產交易商或投機者,按法律規定就必須從買賣房地產獲得的收益中納稅。
目前稅務局是根據「明線規定」(brightline test),來確定房地產買賣中的交易商或投機者的身分的。
這個規定首次推出是在2015年10月,規定如果在兩年內出售購買的投資物業(即除了自住房屋之外的房產),需要繳納稅款。這項規定在2018年10月把買賣的期限改成5年,比原來更加嚴格。
稅務局檢查每一筆房地產交易,如發現有違反規定者,則會繼續追蹤這位交易商其它的交易,從而追本溯源,追繳稅款,最早甚至可能追蹤到7年之前。
同時,那些沒有繳納稅款的人也可能會受到重罰。可以按每年超過8%的利率收取所欠稅款的利息,這意味著如果五、六年前的交易沒有交稅,現在要付的利息可能會與應付的稅款一樣多。
不過,稅務局的嚴厲執法,可能會有利於那些真正的租賃物業投資者。房地產投資者聯合會的執行官安德魯·金(Andrew King)就說,這樣的話,「就很少有交易商能夠再假扮成投資者」,他們不但逃避繳稅,還給房地產投資者抹黑。
責任編輯:上官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