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唐詩韻英國倫敦報導)去年8月被中共當局以所謂「嫖娼」罪名拘留的29歲英國駐港領館前雇員鄭文傑日前在英國接受大紀元獨家專訪,詳述自己在西九龍高鐵站被「送中」,在深圳被關押、酷刑對待、單獨囚禁及被逼認罪,以及出獄後在香港、台灣被跟蹤恐嚇的經歷。
接上文:【獨家】專訪鄭文傑:屈服中共將後悔一生(一);
【獨家】專訪鄭文傑:西九龍被捕 遭粗暴對待(二)
以下是專訪第三集的視頻和全文:
鄭文傑表示,被中共拘留期間,被虐待至精神崩潰,再開始洗腦套料;有審訊人員操百分百香港廣東話;他擔心被控政治罪名,只能承認較輕的嫖娼。
審訊室有一半是便衣國保或國安
郑:当时,整個審訊室大概有17到20个人左右,这些人中有一半是穿便衣,有一半是穿制服的。根據他們之前在那里whisper,在耳語的時候,他們說穿便衣的人是國保。这样,我就知道,至少我可以確定穿便衣的人,應該就是祕密警察單位,至少是國保甚至是國安的單位在調查我的案件。
在審訊室裡面,他們就開始說話。他們也可能是(对我)做過一些跟蹤之類的事,(所以)他們也都知道:我有時無論是出完差,或者去旅行的時候,我都會去做下按摩。他们就說,根據外部的資訊,有線人指控我嫖娼。
擔心被控政治罪名 只能承認較輕的嫖娼
我當時的心態,其實不是很關心他们是否會控告我嫖娼。因為,當時我很著重的點是:他们會不會告我更加嚴重的政治罪名?至少他们當時說的是:武裝叛亂及暴亂罪。
所以,當時我都有明確地問他:如果嫖娼的話,會是一些什麼的罰則?
他们就特別強調(表示):嫖娼不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不是犯罪的行為,是一個普通輕微違法的行為;你不會被帶去刑事拘留所,你會被帶去行政拘留所,你得到的待遇也會比較好,也不會留有案底,沒有犯罪的記錄。
他當時也有暗示,也跟我說,如果我不合作,會將我交回給本來辦案的人,也就是那些穿便衣的人。他暗示,就會(被)從嚴處理,因為是國保或者國安的人員去處理這案件。
當時我是肉随砧板上(任人宰割),亦無任何的選擇,一定要去承認一個比較輕的罪名,所以我就承認了嫖娼。
我一承認了嫖娼,我就看到穿便衣的那帮人鬆了一口氣。當時我的研判就是:他們至少完成了他們上級領導的指標,就是要求我去承認這個罪名。
記者:你會否認為,因為這件事當時已經在香港曝光了,所以他們想辦法造一個故事出來?
鄭:可能是。
記者:時間上是否吻合?
鄭:可能是,可能是被曝光了。或者是,他們想先企圖用行政拘留的名義去將我拘留,然後得到更多的資訊,等到上級有進一步的指示,再(決定)會不會進行進一步政治的加控。
因為行政拘留,第一,他不需要通報香港政府;第二,不需要經過法院,所以他就可以排除有第三方任何的機構来讓整個案件曝光,就可以被他們肆意地去處置。
所以,對他們來說,就可以方便去操控:就是說(案件)怎麼曝光,用什麼形式曝光,對他們來說就彈性比較大。所以我當時認為他們的臉、他們的表情是鬆了一口氣的,是完成了一個階段性的指標。
我的心態在當時的情況下,當然會認為是有希望的:因為,至少我不是被馬上用國安(國保)的名義去刑事拘留,我得到的待遇相對來說也都會比較好;我至少不會、我也都不會被祕密的(進行)政治審訊,我也不會被送入一些祕密的審訊所,這對我來說是一件,我自己覺得是一件有希望的事情,所以就承認了嫖娼。
拘留室懷疑有臥底想套話
然后,我馬上被帶到拘留室。拘留室裡面有兩個看上去是被拘留的人,他们看上去很瘦弱,好像是吸毒的。其中一個人就問我一些很奇怪的問題:說他很不喜歡中國當局,可不可以告訴他有一些什麼形式可以拿到美國護照,可以去美國從軍。
當時我的研判是,懷疑他是不是臥底,因為他問的一些問題,是很不正常的問題。也許他不是警察,但可能他是受到警察的指示,去問這些事的。
在整個過程當中,我都沒有說:你要怎麼做;或者,說一些很敏感事。不久之後,他们就被兩個穿黑衣服的看守帶走了,我就更加確定,他們應該是臥底了。
因為當時應該是半夜,不會有人来帶走他們,應該是等到早上才會有人帶走他們,所以,我認為他們是應該問不到什麼重要的東西,就把他們帶走了。
在拘留所向獄友求助 失敗後被單獨囚禁
在裡面過了好幾個小時,到了早上,他們就把我叫出去,(我)終於戴上了手銬,換上囚衣,然後我被帶上囚車,把我帶去做身體檢查。當時,也是我第三次做入倉(牢)手續,又是照囚犯相,驗血,驗尿等等等,做了很多這樣的事,之後將我送去羅湖拘留所。
從此,進一步,至少(他们)得到了15天的拘留期限,去獲得更多的料。他們有一份裁決書,那份裁決書也都在裁決書的日期上面留空白,然後要我在那個空白上面去按指紋,簽字。所以,他們其實也想企圖去操控我可以在那裡被拘留多久。我就這樣開始到了拘留所。
記者:那可不可以說,這個惡夢就是在進入羅湖拘留室之後開始的?
鄭:我想,整個(事件)都是惡夢來的。由我從西九龍被帶走,急速惡化是在我進入福田的派出所開始,事態急速惡化。
去了羅湖拘留所第一日,我是被安排跟大概16名艙友(犯人)一起住的,那時是我在拘留期間覺的最欣慰、最開心的時刻,因為終於有艙友(其他犯人)可以聊天了。他們其實都對我很好,免費給了我很多吃的,他們全部都是內地人。
我們彼此都有交流過,他們都覺得,(我的情况)其實不正常,因為他們裡面有些人是吸毒的,有些是嫖娼的,有些是打架,有些是駕駛冒牌車等等不同類型,都是因為一些很輕微的治安事件進來的。
記者:那些(犯人)就不是你之前所提到的臥底了?
鄭:就不是了,我自己感覺到就不是了。大家聊天的時候也都發現說,(我的情況)其實都不正常,如果他要抓嫖娼,怎麼可能會在西九龍抓呢?怎麼可能是這些國安國保的單位去偵辦呢?其實他們都知道(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一個政治動機的案件。他們就說了一句:你一定是得罪了某些人了。那我就知道,我應該是政治目標了。
其中一個過幾天就要走了,要離開了,因為他是一些很輕微的打架進來的。當然他自己有講到說,他是正當防衛,但是中共不鼓勵中國的民眾是去做正當防衛。他們有一個規矩就是打贏的那個就進監獄,打輸的那個就進醫院,其實是沒有贏家的,也就是中共是不鼓勵他們去打鬥,去保衛他們自己。
他就跟我講說,不如我幫你傳信息。那我就把我家人的電話告訴了他,接著我跟他說,說我是因為在香港發生的事而進來的,希望(可以)告訴家人不要因為我而來大陸找我,因為他們都可能會有危險。
過了不久,我就被人叫了出去提審,回去牢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了。他們不敢跟我講話,也都不敢看我,他們靜靜的,其中有一個人靜靜地跟我說,如果我再跟你講話,我都不能出去了。所以,我當時已經知道,其實沒有任何信息可以帶離這個地方。
過了不久後,在我的整個審訊階段,我就已經開始被他們提了出去單獨囚禁,我大概被單獨囚禁了13到14天。是這樣的情況,也都沒有辦法跟其他人聊天。
遭暴力對待下 無奈解鎖手機
記者:那你被帶出去審訊的過程可不可以講講,是否每一天帶你離開拘留室?
鄭:是,有不同階段的,一開始是在拘留所裏面審訊,拘留所裡面有審訊室。我始終認為就是拘留所有起到某一些的保護作用的,例如,審訊室裡是會將審訊人,和我被審訊,是隔開的;他是在審訊場所的外面,我算是在拘留所的裡面。而他們自己也都會有拘留所的守衛或者一些人員,會在場看守的。
當然,那一幫穿著便衣的國保或者國安的人員,是不想讓他們(拘留所人員)看到偵訊的內容,或者是過程,所以就叫他們在外面等。所以,他們是守在外面,關上門的。
(審訊)一開始就在拘留所進行,也都開始問我手機密碼之類的事,去到一個地方時,就是他們要使用暴力。
記者:即是前一個階段手機一直都在他們手上?
鄭:是的。
記者:而你認為手機是未有打開的?
郑:未打開的,直到他們真是可能沒有辦法在我口中得到密碼,就開始使用暴力,就派了兩個便衣進來拘留所。當時我講了它是分開的,(便衣)進來拘留所,在我左右兩邊,一個就負責拿著我手機,另一個就負責固定我。
我知道要強行做人面識別,所以我當時就伏低,不讓他們做人面識別。他們其中一個就扯住我的頭髮向上,然後就逼我做人面識別。
我記得,當時那些拘留所的守衛的表情是很驚訝的,不知要怎樣做。那一幫國保或國安人員,就要求拘留所的人員把我的手扣鎖在那個老虎椅上面,令我動不得。當時我就感覺到拘留所的守衛是有猶疑的,我相信他可能比較少遇到這一種政治敏感性質的案件,或遇見到這一種暴力。但他也都沒有辦法,他照做,他這樣做了。
我也逼於無奈,在他們暴力要脅和施行暴力下,就開了手機。我相信,我當時都很明確跟他說:你竟然夠膽,你們竟然夠膽對領事館的人員採用暴力。他們整個過程是不作聲,不講任何話的。
我相信那一天他們決定施行暴力之後,就覺得在拘留所裡面去做這一種審訊是很不方便,礙手礙腳,因為拘留所的人也都看著。我估計,當時拘留所的領導也擔心他們要負責任,所以就決定在我每次提審之前和之後,都安排醫生跟我做身體檢查。所以,我就說,當時我承認嫖娼、然後進來行政拘留所,相對來講,可能會起到一個比較間接的、輕微的制衡作用在那裡,有一點兒能夠保護到我自己。
當然國保或國安人員覺得很不方便,所以在最後那幾天,進入下一個階段,就是要帶我離開拘留所進行審訊。
被綁架至不明地點施以酷刑
帶我離開拘留所進行審訊的時候,就例如叫我出去,然後做身體檢查,出去之後把我的囚衣反轉去(让我)穿,因為我的囚衣上有我的資訊,有我的編號,有我來自哪裡。然後給我戴上手扣,戴上腳鐐,先以黑布蒙住雙眼,然後再加黑布蒙頭。在蒙頭的時刻之前,我稍微看了下外面,不是警車,是一輛私人的小型客貨車。
他把我黑布蒙頭完全看不到的時候,他就把我拉了出去,進到那私人的客貨車,然後就要求我躺在客貨車的後座。整個過程,就完全像綁架一样,因為他也都不希望外面的人,知道我的來歷,我的身分,我來自哪裡。
他就開車把我帶到不知名的地方,整個過程是從羅湖拘留所,大概是30到40分鐘的車程,到了就把我拉了下車,那個地方我記得是很靜的。
這樣就直接進了一間房,在那間房,我开始聽到一些移動,類似傢俬那樣的聲音,我已經估計到是酷刑來了。我不知道我的命運會怎樣,因為在整個過程當中都很不正常,甚至在車上我都在想,他會不會帶我去海邊呢?这都是有可能的。
记者:當是一個被自殺的被人扔下海的那些?
郑:都有可能的,是啊,都有可能會這樣發生的。他帶了我進去房間,就開始施行酷刑。
记者:全程甚麼都看不到?
郑:甚麼都看不到,見不到任何東西,例如他動一些東西,我估計那些是一些刑具。我已經感覺不對勁,我就主動跟他講,我說你們不需要去虐待我,你們想問我甚麼事情,想我說甚麼,我都會配合的,我都會说的。
他們就不說話,整個過程不說話,就把我挂起來,好像五花大綁這樣挂起我,很長時間我的雙手是不可以放下來的,我的血輸送不上去,就很酸很痛。
记者:那個動作是如何的?可否做一下?
郑:類似大字型那樣。
记者:綁著手腳?
郑:是的,綁著手腳,雙腳也都被分開,這樣(挂)了很多很多個鐘頭。之後,就開始要我做squat(蹲坐),坐無影凳;或者要我蹲下將手舉高很多很多個小時,然後你會感覺到你雙手很痛,在過程當中,他不會讓你休息。
他甚至要剝奪你的睡眠,要你罰站,完全不可以動的;如果你一動,他們就會打你。例如,我坐無影凳,我的雙腳是一直在顫抖的,他覺得我做得不夠標準的時候,就會拿一些類似削尖了的警棍,用这些東西打我,尤其會打我很脆弱的部位,例如我腳的關節。
而當他們去剝奪我睡眠的時候,他們有一個規則就是:如果我要說話,我要先講「報告主人」,我講了「報告主人」後,要等他們批准,我才可以說話。所以在整個過程當中,我感覺到他不是很想讓我說話。
這裡是他們說了算,是他們的主場,是他們有主權的地方:我不是稀罕你說話,我是到了覺得你可以說話時,才會讓你說話。
有審訊人員操百份百香港廣東話
記者:那基本上在那裡就是折磨你?就不是問話了?
鄭:都會是問話的,但可能是一個策略來的。例如,我一被帶到裡面,就有一個人是講很完美的廣東話,(完美到)我分辯不出他是香港人還是廣州人,很完美的、百分之一百的香港廣東話來的。他壓低他的聲音跟我說,你叫甚麼名?我就講了我的名字,(他就说)聽不到,大聲點。
記者:你是否很詫異聽到這個聲音?
鄭:我非常驚訝!完全是香港人講話的口吻,非常驚訝。當時,他跟我講,你竟然幫英國人去監督中國人,你在這裡連屎都不如。這樣,我就知道這個地方,是施行酷刑的地方。
而另外还有一個審訊人員,是講北方的普通話,就跟我說他們來自情報單位。他說,你們使領館都是一個公開的間諜單位,所以你很清楚現在會發生甚麼事,這裡是沒有人權可言的。他們是這樣企圖正當化他們施行酷刑。
如果我在過程當中,我沒說「報告主人」,他們也都會去打我的臉,打我的嘴,也都是用削尖的類似不知名的警棍,類似這樣的東西去打我。
被虐待至精神崩潰 再開始洗腦及套料
到我崩潰了,整個精神狀況崩潰,哭了,然後我說,你不需要折磨我的時候,他就說:我們不是折磨,我們是訓練,這些是訓練,幫你強身健體。
接著,他們感覺到我哭,精神開始崩潰的時候,就放下我,開始餵我吃飯,就開始施恩惠。
然後在这个過程當中,就開始問我問題了:你知不知道甚麼是MI5,MI6?員工證是怎麼樣的?你領館裡面的那個每一層是做甚麼的?遊行示威你有沒有參與?有沒有認識內地人參與遊行示威等等,又是重複很多很多這一類型的問題。
接著就開始餵我吃飯,然後在過程當中也都有做一些所謂的政治矯正教育。(他们)就說,我知道你追求民主,但是我們中國,很多人的教育水平不高,不適合民主。
這些只是民粹,把一些錯的說成對的。但我認為這個是一個策略,這個策略,就是等到你精神上崩潰的時候,他就重新幫你建立一個符合他官方意識形態的價值觀,同時再套你的料。
中共玩文字遊戲 隱瞞自己的傷勢記錄
(上述的)這個情況,隱隱約約維持了大概一個星期。基本上,在第一個星期,我是不能行走的,已經不能走了。
當然,我每一次由外面的祕密審訊所,運回拘留所的時候,我是親眼見到醫生將我的傷口,傷勢,瘀傷,全部記錄在我的醫療記錄中。為甚麼我會知道,因為我是負責按指紋和簽字的人,所以我親眼見到。
你看到官方的回應說:他其實是沒有(受)酷刑,根據他出來那天的醫療記錄,身體狀況一切正常。當然了,因為(他们)在第二個星期停止了酷刑,第二個星期開始,國安或國保的人員帶去一些藥油和藥,來给我治療,想令到這一些罪證儘快地消失。而為了確保自己安全出去,我當然會儘量地表現合作。
他們正在玩文字的遊戲,他們不說第一個星期的醫療記錄,我的傷勢;他們只是說我出去那一天的醫療記錄。(待续)
責任編輯:孫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