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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數年前看過L.漢斯貝里的一出戲《陽光下的葡萄干》 ,其中一段至今難忘。戲中,一個非裔美籍家庭從他們父親的人壽保險中獲得了一万美元。母親認為這筆遺產是個大好机會,可以讓全家搬离哈林貧民區,住進鄉間一棟有園子可种花的房子。聰明的女儿則想利用這筆錢去實現念醫學院的夢想。
然而大儿子提出一個難以拒絕的要求。他乞求獲得這筆錢,好讓他和“朋友”一起開創事業。他告訴家人,這筆錢可以使他功成名就,并讓家人生活好轉。他答應只要取得這筆錢,他將補償家人多年來忍受的貧困。
母親雖感到不妥,還是把錢交給了儿子。她承認他從未有過這樣的机會,他配獲得這筆錢的使用權。
不難想象,他的“朋友”很快帶著錢逃之夭夭。失望的儿子只好帶著坏消息,告訴家人未來的理想已被偷竊,美好生活的夢想也成為過去。妹妹用各种難听的話譏諷他,用每一個想得出來的字眼來責罵他。她對兄長生出無限的鄙硯。
當她罵得差不多時,母親插嘴說:“我曾教你要愛他。”
女儿說:“愛他?他已沒有可愛之處。”
母親回答:“總有可愛之處。你若不學會這一點,就什么也沒學會。你為他掉過淚嗎?我不是說為了一家人失去了那筆錢,而是為他,為他所經歷的一切及他的遭遇。孩子,你想什么時候最應該去愛人:當他們把事情做好,讓人感到舒暢的時候?若是那樣,你還沒有學會,因為那還不到時候。不,應當在他們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盡環境折磨的時候。孩子,衡量別人時,要用中肯的態度,要明白他走過了多少高山低谷,才成為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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