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紙盒藏屍案重犯獲釋
【大紀元9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麗明香港十五日電)轟動一時的香港紙盒藏屍案終身重囚犯歐陽炳強,被囚二十八年後,獲香港當局簽發「有條件監管令」得到假釋,並已提早於本月十一日獲釋。他獲釋後仍需接受監管,如兩年內未再犯案,即可獲真正自由。
紙盒藏屍案發生於一九七四年,是香港有史以來首宗沒有證人,利用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政府化驗所當年發現死者指甲中找到的二百六十九條纖維中,有七條與被告一件西裝纖維相同,歐陽炳強最後被判處繯首死刑,期間曾四度上訴,均被駁回,於一九七七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本地媒體今天報導,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認為,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對所犯案件有悔意,因此對其刑期進行覆核,並一致通過向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薦簽發「有條件監管令」假釋,他終於上星期獲批准假釋。
覆核委員會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一名首席法官、兩名法官、議員、醫生、精神及心理學專家,以及多名社會人士組成,有十三名成員及一名秘書。
歐陽炳強獲釋後,立即被安排入住懲教署的中途宿舍,接受福利官及心理學家輔導及看管三個月,輔導期過後,即可重新投入社會,但期間仍受監管,如兩年內表現良好,沒有再犯案,則可百分百重獲自由。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受害人為十六歲女學生卞玉英,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兩個乳頭被割去,恥毛被燒焦,屍體以紙盒裝載,棄置於黃泥涌道,警方經過連日追查,將棄屍現場附近安美雪糕店工作的歐陽炳強拘捕。(//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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