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嚴懲私領港澳身分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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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國務院近日發現有內地派駐港澳機構的官員,涉嫌私自領取香港身分證,為免情況繼續惡化及再發生有駐外派官員攜款外逃的惡行,傳聞國務院近日聯同中共中央辦公廳及中央組織部聯合簽發一份緊急文件,勒令所有在未經組織批准而私自領取香港或澳門身分證的官員,必須在六月三十日前上繳身分證,否則一律遭到開除處分。
據太陽報7月12日報導﹐入境處消息透露,入境處一般會向來港工作的駐港機構員工發出工作簽證,並以不同年期發出,即使他們住滿七年,亦只可申請在港無條件逗留,不能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三粒星),更不會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住院福利或投票權。
過去五年,約有一千五百名中央派駐港的內地人員,成功申請獲得居留權資格。
消息人士指出,中央近日發出的文件中明確表示,內地機構派駐香港、澳門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凡未經組織批准而藉??在港澳居留期間,擅自領取香港身分證,一旦被發現會被定性為「嚴重違紀行為」。文件強調,所有曾經擅自領取港澳身分證者,必須立即上繳單位並聲明作廢。
文件中更設下寬限期,聲明若有關官員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把身分證交出,可免被中央單位追究,但從七月份開始,駐港人員一旦被發現仍持有未經組織批准的香港、澳門身分證、或仍在繼續申請,將一律被開除。據悉,有關規定主要避免以往曾在廣東省駐港機構發生,有官員領取香港身分證後挾款逃往外地,至今杳無音訊。
廣東省駐港機構月前得知消息後,為免官員的身分證要上繳中央,近日改以「合約制」形式聘請已領有香港身分證的駐港管理人員,令這些長期在香港工作、已領取了香港身分證的內地官員,搖身一變成為合約制聘請的「高級職員」。(//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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