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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劉曉慶的前經紀人王建中表示,劉曉慶因逃漏稅被抓,是她「咎由自取」,和他們兩人的訴訟案無關。王建中不否認,他到法院告發劉曉慶違約,受到各界矚目;扯出劉曉慶逃漏稅的事,間接說是他敲響劉曉慶的喪鐘。
中國時報7月12日報道﹐王建中自稱,他在一九九五至九八年間和劉曉慶合作,擔任電視劇「火燒阿房宮」的總發行人。按協議,發行金額超過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單位、下同),他可以得到二成發行費、廣告提成和超額獎金,合計九百多萬元。事後,劉曉慶「賴帳」,他便告上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為揭露劉曉慶的違約,王建中去年九月出版「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大賣而引發各界關注,讓有關單位更注意劉的財務狀況。
不過,王建中到法院告發劉曉慶「違約」進行並不順利。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中,以「主體資格不符」為由,駁回王建中的告訴。理由是,劉曉慶當年簽約的對象是「發行部」,而不是王建中個人。
王建中解釋說,是他「承包」了發行部,由他組建發行部、發工資,都由他完成,怎能說「主體資格不符」。但二審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仍維持原判。
目前,王建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同時狀告到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他對案情非常「樂觀」,因為劉曉慶欠他錢「是事實」。
對於北京市中、高級法院的駁回,王建中的看法是,劉曉慶「關係好」,很厲害,竟然能在他拿出廿一份證據的情況下,還能讓法院把該案置於程序審理之外。他非常不服,決心打官司打到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