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生: (中國)城市人的選舉權是農民的二十八.九倍

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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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侯文茁,是一位研究難民與弱勢群體權利的專家。她把南非隔離制度、印度種姓制度和中國的戶口制度做了比較。結論是﹕驚人地相似。她說﹕單單就選舉權方面,在前南非,每個黑人相當於3/5個白人;在中國,每個農村人相當於1/8個城裡人。

這樣的情況已經是非常讓人難以接受。沒想到,我運用手邊的現成資料,作了可靠的分析、計算,卻發現,中國農村人的境況遠比侯女士所說的來得更加惡劣!我發現﹕就選舉權方面而言,每個農村人不是相當於1/8個城裡人,而是相當於1/28.9個城裡人。換句話說﹕城市人的選舉權是農村人的28.9倍!

所用的材料

(一)中國農民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代表名額

根據國務院新聞辦1995年12月發表的《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1993年選出來的第8屆全國人代會,代表共2,978名,農民有280名,佔9.4%,工人有332名,佔11.15%,兩者總和是612名,佔20.55%。

(二)中國總人口和農村人在所佔比例

江澤民在為《中國農民基本常識讀本》所作序言的開篇寫道﹕我國有12億多人,9億在農村。這裡透露出﹕農民佔的比例大致是75%。(實質上,在產生8屆人大代表的1993年,農民應該佔80%以上。)這裡,我采用國務院新聞辦《1998年中國人權狀況》所說的,總人口12.5億。

計算(1993~1998)

以總人口12.5億、農村人口佔75%來算,則農村人口是9.375億人,而城市人口則是3.125億人。

首先,中國是「城鄉二元結構」──要嘛,是農村人,要嘛,是城市人。至於所謂工人、知識份子、民主黨派、解放軍等等的代表,則都擁有城市人口的身分。因為,他們都享受公費醫療、有退休金等等農村人無法享有城市人的權利。

因此,人民代表總共2,978,扣掉農民代表280人,就得出城市人的代表數﹕2,698人。

其次,在不實行直接選舉的中國,只有獲得「人民代表」資格的人,才有機會進入人民大會堂這個「議事堂」,也才擁有投票、選舉國家領導人的資格。

那麼,多少人可以選出一個人民代表、從而擁有一票選舉權呢?

◆農村人﹕9.375億人選出280個代表,意味著每3,348,214(或大約335萬)人選出1個代表。
◆城市人﹕3.125億人選出2,698個代表,意味著每115,827(或大約12萬)人選出1個代表。

可見,28.9(=3348214÷115827)個農村人與1個城市人擁有相同的選舉權利;而同樣一個人,農村人的權利只有城市人之權利的1/28.9。這個數目遠小於哈佛大學侯研究員研究所得的的1/8啊。

1998~2003的情況又如何?

農村人在1998~2003年度第9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的情況,只會比1993~1998年度更糟。理由有三﹕

(一)從《1998年中國人權狀況》可以知道﹕9屆人大總共2,979名代表中,沒有單獨列出農民代表的數目或所佔比例,只是籠統地表明﹕工人、農民代表「之和」是563人,比上一屆少了49人;「工農」所佔比例是18.89%;比上一屆少了近2%。農民代表的席位數可能減少25席以上,從而只剩下不到255個!

(二)農民的基數大,總量增長多。

(三)這9年裡,戶籍制度沒有實質地松動,農民身分者沒有人為減少。

也就是說,農民的總基數將多於原先的9.375億,而其代表數則少於280人。很有可能,不是335萬、而是400萬農村人才能選出一個代表!

小結

在今天的大陸中國﹕選舉權是這麼分配的﹕

◆佔總人口25%的3億多城市人,掌握了90.6%的投票權;
◆佔總人口75%的9億多農村人,僅獲得9.4%的投票權。

每個農村人的選舉權僅僅是城市人的1/28.9。

40年前,當南非還處於種族隔離的時期,黑人的選舉權和白人的相比,是3比5。這種極度的不平等,已經令人發指。然而,他們當時的選舉權居然是今日中國農民的17.3倍(=3/5÷1/28.9)!

今日世界文明的程度遠遠優越過40年前的。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怎麼可以容忍中國農民享有比40年前南非黑人還惡劣的政治權利的現狀!請立即向中國農民伸出救助的援手啊!

──轉自《民主論壇》asiademo.org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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