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 生命的价值從直面死亡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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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古典形而上學和現代反形而上學之間的根本區別之一是對死亡的不同理解:古典哲學把死亡理解為對生命的徹底否定,只具有消極意義。而現代哲學卻發現了死亡對生命的肯定价值和積極意義,所謂”向死而生”的時間倒轉,所謂”生命從學習怎樣面對死亡開始”的价值重估,所謂”哲學的最高問題是自殺”的重新提問,皆是現代哲學對古典哲學的顛覆。對死亡的不同態度,顛倒了古典哲學中的价值觀和時間秩序,生命的過程不是從過去到現在再到未來,而是從未來到現在再到過去,未來的必死決定著人生存的价值。
無論人類作為整體的類到現在已經生存了多少年,還將存在多長時間,生命的世代延續無法改變這樣一個簡單的事實:對于每個個體的人來說,生命的極限是死亡,而死亡是必然的不可戰胜的,是橫在每個人面前的無法超越的鴻溝,它為人生划出了一條痛苦而致命的界限,每個人的生命只有在這個界限內才有意義。
人在死亡面前,既是平等的也是有差异的。就生理極限而言,死亡面前一律平等,無分國王和庶民、富豪和乞丐、英雄和懦夫、智者和愚者、天使和魔鬼、美人和丑人。就倫理价值而言,人与人之死的意義則大不相同,甚至就是天壤之別。如何面對這必死的結局,選擇怎樣的方式結束生命,顯示出個體生命的不同价值。所謂”人終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的价值評判,所謂”朝聞道,夕可死矣!”的感慨,標示的正是生命价值和生存質量之所在,絕非自然的肉體長度,而是倫理的靈魂深度–瞬間的主動迸發胜過漫長的被動等待。
在此意義上,是死亡賦予生命以价值。因為人都要死,所以才有對生的珍惜,才盡量使生更充實、更完善,才會盡量死得其所,進而追求一种流芳千古的輝煌死法。如果沒有死亡的威逼,如果人可以長生不老,也就沒有了只爭朝夕的人生緊迫感。而失去反面壓力和負面激勵的生命,還有什么价值可言?
在生理上,人的生命始于母親的子宮;而在倫理上,人的生命始于意識到必然的死亡。面對死亡,人既充滿恐懼又充滿活力。死亡是終極考驗,也是一种還原,人將因此而變得純粹。任何曾經不是人的人,在死神降臨時都將還原。在此意義上,死亡不是對生命的否定而是肯定,正是死亡給予了生命以活得燦爛的動力。無論是縱欲主義的現世享樂觀,還是禁欲主義的現世苦行觀,都源于死亡為生命划出的界限。如果沒有死的必然,難道”永生”作為一种理想還會有价值嗎?正如無知是知的動力一樣,意識到無知才會去知,去創造幻想中的全知。
必須老老實實地承認:人是要死的,人是無知的。但是,在抽象的理智上承認是容易的,而在具體的情境中直面死亡則很難。談論死亡和真的面對死亡完全不同。換言之,形而上學對永生的追求不是出于理智的判斷,而是出于對死亡恐懼,是一种情欲性的渴望。蘇格拉底的偉大就在于:他既在理智上又在情感上承認死的必然、無知的必然。所以,他公開坦白自己是無知的,他面對死亡威脅時能夠坦然超脫。但,這決不是說蘇格拉底真能超越無知和死亡,更不是說他具有現代人對死亡的豁達意識,而只能說是古典信仰成全了他,他相信死后會進入另一個永生的境界,所以他才能在對靈魂不死的精神幻覺中,以一种率直的勇敢的人生態度完成自己。
但是,在現代哲學看來,面對死亡,這种蘇格拉底式的坦然或布魯諾式的大義凜然,還不是在倫理上對死亡的真正超越,因為支撐這种坦然和凜然的价值,或是外在的或是虛幻的。蘇格拉底的坦然來自他的幻覺:他相信自己在智慧上道德上是先知是預言家,他還相信靈魂不死,死亡所帶來的是神對自己的恩典和對劊子手的加倍懲罰。布魯諾面對火刑的凜然來自為真理而獻身的激情,他相信自己是在用肉體殉一种永存的精神或真理,自己的生命也將隨著這真理的永存而不朽。為真理為正義而死,生命便贏得了道義上的不朽。
換言之,無論是為群體性的國家、民族或人類,還是為抽象的真理、理想或主義,歷史上的殉道者之死的共同前提是:他們都相信自己的死亡具有一种高于生命本身的价值和意義,他們的生命會隨著這价值這意義的不朽而不朽。同時,在歷史上,常有愚昧的殉道者,他們把形而上學式的意義作為去死的理由,他們把外在于個體生存的某個民族或國家、某种信仰或理想置換成真理和正義,有時甚至把政治權力作為殉難的最高理由。他們的愚昧在于:只迷戀于高調殉難的社會榮耀,而完全無視這些抽象的理由是否善待人性、是否敬畏生靈、是否讓人得以具有個體的尊嚴。令人震惊的是,這种愚昧的殉難并非古代的特產,文明進步到現代,非但沒有改變這种愚昧的生存,反而借助于科技的高速進步而愈演愈烈:那些為了希特勒的种族滅絕而獻身的德國人,那些為了共產主義烏托邦而犧牲的俄國人中國人,那些為伊斯蘭圣戰而充當肉彈的阿拉伯人……愚昧不僅使人麻木也使人瘋狂,愚昧的信仰專門制造瘋狂的殉難者,致使生命被工具化野蠻化,愚昧殉難的極致是瘋狂的屠戮。同樣是為信仰而殉難,但是這類愚昧的殉難与耶穌式的殉難完全不同。前者的動力是不寬容,是毀滅生命,是惟我獨尊的狂妄;而后者的動力是寬容、是拯救生靈的承擔,是抬頭仰望神圣和俯身傾顧平民的謙卑。一句話:前者是極端的恨而后者是極端的愛。
同時,在現代哲學看來,對于人的生命來說,意義重大的死亡僅僅來自每個個體的生存本身,而絕非外在于個體生存的宏大事件。真正有意義的死亡,不是外在強加之下的無奈選擇,而是內在自覺的主動選擇,它的最高形式就是”自殺”。首先,自殺者的生存勇气絕非被殺者所能相比,毋宁說是兩种完全不同的死法。無論這些被殺者死得多么壯烈多么名垂千古。再偉大的殉道者也沒有勇气自我了結,充當劊子手的不是另一個外來的”他者”,而是由內在于生命本身的”自我”充當劊子手。其次,死亡理由的不同。自殺者執意去死,決不是基于外在的宏大的抽象的整體性理由,更不是由于相信”靈魂不朽”或”天堂”之類的虛幻神話,而僅僅是基于內在的朴實的具體的個體性理由,是獨一無二的生命體驗–活著的荒謬和無意義。
正如加繆在《西西弗斯的神話》所闡述的那樣:主動去死的真實原因,應該是”生活是否值得經歷”的判斷,而絕非其他判斷。對于個體生命來說,為本體論的或形而上學的原因去死是無意義的,而認為自己的生命不值得再繼續下去而自殺才是有意義的。最有意義的自殺不是由于物質生活所迫,而是由于追問生命的終極意義的困惑,是對荒謬激情的反思性的自殺。自殺者在心中醞釀著的一場思想風暴,猶如一部偉大的作品,用肉體的絕望反抗生存的荒謬,其意義一點也不遜色于任何在歷史風暴中的殉難者。
學會怎樣去死就是學會怎樣去生。
2002年5月28日于北京家中
《中國事務》//www.chinaaffairs.org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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