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一家難民申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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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星期五,加拿大獨立的難民法庭就賴昌星及其家人的難民申請案作出裁決,拒絕給予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以及他們的四名子女以難民身份。理由是,賴昌星夫婦在提出難民申請前,已涉嫌刑事犯罪。而按照加拿大的難民法律,涉嫌刑事犯罪的人不能被接收為國際公約難民。由兩名主審裁判官簽署的長達300頁的裁決書認為,有關賴昌星在中國涉嫌走私、行賄、及欺詐等犯罪行為的證据是可信的。
“一家人都輸了”
據美國之音6月21日報道﹐但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則認為,難民法庭的裁決是錯誤的。他說,賴昌星一家人都輸了,他們沒有被接受為難民。我認為這是錯誤的,他應該贏。馬塔斯強調,賴昌星是由于卷入中國高層的權力斗爭,才受到指控的。他是中國官方政治斗爭的犧牲品。
賴昌星夫婦已決定就難民法庭的裁決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賴昌星本人在接受美國之音采訪時對裁決表示失望,但他堅信最終會胜訴:“我正在跟律師探討,我肯定是要上訴的。”
中國官方指控賴昌星及他所領導的福建遠華公司走私逃稅八百多億元人民幣。賴昌星及家人于99年9月逃到加拿大,2000年6月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難民申請,去年7月至11月,加拿大難民法庭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但難民裁判官的裁決直到現在才公布。
*加拿大怕被指罪犯天堂*
溫哥華的難民律師王仁鐸介紹說,根据加拿大的法律程序,一旦難民申請被拒絕,移民部就可以對申請人實施遣返,但如果申請人提出上訴,遣返行動就會暫緩實行。他說:“ 下一步就要到聯邦法庭去爭取上訴,看一看他們認不認為法官作出的決定是正确的”。
他介紹說,向聯邦法院上訴的過程一般需要兩年。如果聯邦法院裁決維持原判,那么,還要就遣返進行風險評估。但申請人還有權向聯邦最高法院再次提出上訴。王仁鐸表示,他相信,難民裁判官的裁決可能受到了公眾輿論的影響:“加拿大自己不想被人家認為是罪犯天堂,這可能會影響到作出判決的人的思維 ”。
此前,加拿大的反對党曾經多次指責加拿大的移民及難民制度被各种犯罪分子濫用,使得加拿大成為各种犯罪分子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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