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五聲音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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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
中國古代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相當于現代音樂的C、D、E、G、A五個音階。而中國是最早采用“三分損益法”來計算音律的方法。《管子· 地員篇》的記載可以說是最早的;“凡將起五音,几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生商。有三分而复干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注:《管子》有的篇章為后人羼入,但《地員篇》應是管仲所作,因其三分損益法只計算了五聲,而《呂氏春秋》計算了十二律,較管子詳細,應該說《呂覽》是在《地員篇》基礎上的發展。因此可以說三分損益法,在公元前7世紀管子時已產生。)三分損一(2/3)所發之音高純五度,三分益一(4/3)所發之音比原長所發之音低純四度。而宮聲的律數所以為81,据說是用長九寸,內圓九分(一說三分),可容八十一顆黑黍米(體積1立方分)的竹管所發出的聲音而得出的。后來東漢京房改為用弦長定音律的長度,更趨准确。中國古代五音階,与古希臘畢達哥拉斯的計算相符,也接近于現代科學計算的音階,具有一定的科學性。
中國古代認為五聲又与五行、五方、四時密切相關。在《漢書· 律歷志》中把官、商、角、徵、羽与土、金、木、火、水,東、南、西、北、中,春、夏、秋、冬聯系起來,所謂宮為土聲,居中央,与四方、四時相應;角為木聲,居東方,時序為春;徵為火聲,居南方,時序為夏;商為金聲,居西方,時序為秋;羽為水聲,居北方,時序為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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