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居權者控政府行政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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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曾為爭取居留權剃光頭、最終獲居權的陳欣欣,聯同律師譚玉瑜發起「夾錢打官司」行動,向一百名敗訴人每人收取二千元,入稟法庭控告政府行政失當。法律界人士指他們理據不足,敗訴機會很大,而一直義務協助爭居權者的義工,亦反對他們夾錢打官司,並呼籲小心被騙。譚玉瑜昨日已代表五十三人入稟高院。
據明報4月3日報導﹐首次處理居留權案的譚玉瑜律師,廣發信件,表示爭居權者可每人支付二千元,作為聘請該行律師草擬入稟申索書,香港律師會表示,對於是否違反律師《執業推廣守則》,要待收到投訴才能作決定。
譚玉瑜律師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坦承,協助申請居權者訴訟,並不一定可以阻止入境處的遣反行動,相信參與訴訟者亦明白。對於該行律師於居權人士間廣發信件做法,是否有違律師會執業推廣守則,譚玉瑜隨即高聲反駁﹕「點解會係(違反守則)﹖我不認為會,對不起,我有事要做。」隨即匆匆收線。
譚玉瑜昨日先代表五十三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入稟高院,指入境處及法律援助署等部門行政失當,令他們未能受惠於今年初終審法院的「終極裁決」,喪失居港權。他們稱等候居港權期間飽受精神困擾,要求政府賠償,並要求推翻遣返令,准許他們留港。
譚玉瑜表示,稍後會再為約五十人,以相同理由入稟高院訴訟,爭取可以一直留下直至官司完成為止,她估計整個法律程序可能需時一年。
其中一名入稟的爭居權者、二十九歲的丁先生表示,自敗訴後亦有律師跟他們聯絡,表示可以替他們打官司留下,他付了二千元作為訟訴費。
過往申請居港權大多以司法覆核程序,推翻政府行政措施。但是次以另一途徑,指政府行政錯誤,令他們未能受惠於終院裁決。多次代表內地人士申請居港權的律師彭思傑稱,終院今年初的判詞已清楚列明獲得居港權的條件。如果他們缺乏法律理據,這樣入稟很大可能會敗訴。
爭取居留權團體多年來透過申請法援,與政府抗爭,但從來未涉及錢銀交易,然而至昨日五十三名爭取居留權者入稟法院,即由陳欣欣及其夫嚴明兩人,代為安排每人支付二千元「打官司」,而協助居權人士的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即呼籲爭取居權人士小心受騙。
孔令瑜指出,爭取居留權團體,如家長會、甘浩望神父等,均強調透過申請法援爭居權。她指出,若涉及有人建議「夾錢」打官司,應了解清楚是否有足夠理據。
其實,近日在爭取居權者圈子內,不斷流傳夾錢打官司的安排,例如支付三十萬元,入稟控告政府,有質疑指有人藉機渾水摸魚圖利。對此,協助夾錢打官司的陳欣欣回應稱,「我知有人說我做生意,但我一定不會從中取一分錢﹗」
甘浩望神父指出,「他們個人有權去做(夾錢打官司),但我認為不需要畀錢﹗」家長會等團體今日亦會協助爭取居權人士,申請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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