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記者投訴警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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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警方前日在遮打花園清場期間與記者發生衝突事件餘波未了,當日被警員鎖上手銬的一名有線電視攝影師、連同當時在場聲稱也被警務人員不禮貌對待的另一名該台記者,昨日到投訴警察課港島辦事處投訴警務人員濫用權力,警方證實已受理投訴,四星期後會有結果。
據太陽報4月27日報導﹐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副主席李家祥表示,警方在清場當日有足夠的配備及人手,質疑警方為何仍要用手銬對待記者。該會將小心研究投訴警察課呈交的報告,更會翻看事件錄影帶及受傷記者的醫療報告,評定警方有否涉及濫用權力。
有線電視攝影師畢廣禮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他不滿警務人員以他情緒激動為理由以手銬鎖著他,他說:「在場有警員比我更加激動,另外也有記者好激動,佢??都無被拘捕。」《明報》記者陳志偉說:「記者唔係大晒,我??明白警方要執行職務,但記者採訪係天職,我??至低限度都要企??一個地方,睇到警方做??咩!因我??要監察警方有無濫用警權,所以我??唔接受去到一個咩都睇唔到??地方採訪。」有警務人員昨晨致電電台節目,指摘一些記者經常阻礙警員工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范錫明重申,記者拿著攝影機在場中走動,易發生意外,所以才設立記者採訪區,完全沒有意圖限制新聞自由。根據《警察通例》,當警務人員要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或其他人(包括被扣者)免受傷害時,可使用手銬。為安全計,一般會把有關人士的雙手扣在後面。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指出當時情況混亂,用手銬已屬最低武力,將來亦有可能用手銬控制類似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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