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業保險法完成立法五百萬勞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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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讓就業保險脫離勞工保險體系,保障範圍涵蓋本國籍現行失業保險被保險人、受僱於四人以下企業和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總計有超過五百萬名受僱勞工獲得保障。
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委郭吉仁指出,新法上路需要半年準備期,預計就業保險法最慢可在明年元旦施行,屆時除自營作業者外,包括臨時工、定期契約工等受僱勞工皆受新法保障。
根據勞委會統計,現行適用失業保險的勞工約四百七十八萬人。新法實施後,已參加勞保的數十萬無一定雇主勞工可要求改到受僱單位投保,以獲得就業保險的保障。
另外,受僱於四人以下企業且尚未參加勞保的十多萬名勞工亦可單獨繳交投保薪資百分之一的保費參加就業保險,合計有超過五百萬勞工可受惠。
由於就業保險法規劃有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和失業被保險人的健保補助費,保障項目內容優於現行的失業保險。
勞委會官員表示,未來新、舊制若發生銜接爭議,傾向從寬認定,郭吉仁也強調,現有權利「只會更好、不會更壞」。
官員指出,如果就業保險法明年元旦開始施行,今年底開始請領失業給付者,若提早在明年尚未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時找到工作,仍可依照新法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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