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請往那邊走 OR或N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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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 OR)和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是雇佣为基础的移民申请避开劳工卡的两条最可能的途径。在许多情况下, 一个人符合OR的要求也可能符合NIW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出两个申请。但在大部份情况下,无论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或从做得更好的角度考虑,必须考虑选择一个。当你面臨二择一的情况下,一些因素可能有助于做出决定。
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哪一类的申请你有更大的成功希望。所有需要看看你的情况更适合哪一类标准。对于OR移民申请,移民局有一个参考性的六条标准,受益人必须至少满足其中的二条。六条标准是: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的重大成果奖,是同行作品的评判者,是重要学术文章的作者,做出创新性的科学贡献,是需要杰出成就的学术协会的成员,重要媒体或专业杂志对申请人及其作品有过报道。如果你能够有一些英文的学术文章和参加过一些学术会议,应当可以满足OR的一般要求。但是,OR有相对僵硬的标准,比较容易为从中国来的学者满足的几个标准是以学术文章为基础的。所以,如果申请人没有适当多的学术文章,在支持论据的充份性上会有一些问题。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是移民上诉法庭在纽约交通部上诉案判例中所确定的三条原则:所从事的工作能带来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全国性的,以及如果走劳工卡程序会伤害到国家利益。NIW的标准更具弹性,不是那么具体和明确,所以即便申请人没有太多的学术文章,仍然可以申请。
如果申请人的老板不愿出具“永久性工作”(Permanent Job)的证明信件,不应申请OR,但可以申请NIW。OR要求雇主提供一个“Permanent Job”,虽然这种工作仅仅指的是没有时间限制,雇主雇员任何一方可以终止的雇佣关系,但是一些雇主在出具这种信件信件时仍然有顾虑,担心有法律上的责任。如果雇主不愿出具这种信件,OR是行不通的。但NIW并没有这样一种要求。另外,如果你不想麻烦你的雇主太多,也可以申请NIW而不是OR,因为OR必须有雇主帮你申请,但NIW可以由自己的名义申请。
如果你没有在特定学术领域三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也不要申请OR。因为至少三年工作经验是OR的一个要求。虽然Ph.D阶段的RA或TA可以作为一种工作经验,但必须证明这阶段的工作经验是杰出的。NIW没有这个要求。虽然移民局一般建议Ph.D学生不宜申请NIW,但在学Ph.D学生的NIW申请被批准有许多成功的例子。纯学术研究的人申请OR可能比较合适,而做医学、航空、化学、农业、生物研究的人走NIW更容易,因为它更容易在其所从事的工作与美国的国家利益间找到连接点。
另外,如果申请人并不打算在现在雇主这里长期工作,应该不要申请OR,因为OR是雇主特定的。这意味着受益人在拿到绿卡之前必须为这个雇主工作。目前以雇佣为基础的第一优先或NIW,从开始申请到I-485被批准大约需要一年多时间。而NIW申请人在调整身份阶段可以转换工作,只要新的工作和NIW申请中的工作是一样的。
最后,除了OR和NIW,一些人可以考虑以卓越人士(EB-1A)申请移民的可行性,虽然它的要求高一些,但也不是高不可攀。EB-1A也不需经过劳工卡程序,它比OR更好的地方是它不需要“永久性工作”作为先决条件,也不需要至少三年的特定领域工作经验,也不需要雇主提出申请,所以申请人可以在调整身份阶段转换工作,只要这个工作同他的I-140的工作是相同或相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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