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被捕:如罪名成立最多可判七年
(//www.tvsmo.com)
【大紀元4月14日訊】資料圖片﹕成姓司机(左)涉頂包被捕
當今年輕人最崇拜的其中一個偶像謝霆鋒,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賄賂調查警員,及找英皇司机“頂包”,藉以掩飾自己駕車撞車的事實,以及制造不在場證据,昨日凌晨時分在張柏芝的家中被捕,遭香港廉署扣查逾24小時,至今日凌晨仍未獲釋。“頂包”事件發生時在場的張柏芝,昨日亦一同被帶返廉署協助調查。
扣查24小時未獲釋
新浪娛樂4月13日消息﹐廉署人員于昨日凌晨二時左右,進入張柏芝大埔康樂園的寓所拘捕謝霆鋒。當時謝霆鋒剛出席過英皇集團三周年慶祝酒會,駕車往緋聞女友張柏芝的家中相聚,但入屋不久即被拘捕。
張柏芝父親“胡須勇”當時亦在場,三人一同在深夜抵達廉署。至昨晚深夜,廉署證實楊受成是主動前往協助調查。
謝霆鋒的黑色法拉利上月在中環紅棉道撞車,廉署接獲投訴,怀疑有警員收受利益,縱容司机“移形換影”,將撞車事主由謝霆鋒“變”成三十四歲的英皇成姓司机。
廉署消息透露,現時只正式拘捕了謝霆鋒、成姓頂包司机及一名軍裝警員,另有三名警員協助調查。但事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涉案人物可能更多。其中關鍵是在場調查的軍裝警員為何肯包庇涉案人物,除謝霆鋒涉嫌出錢賄賂外,不排除另有更具影響力的人物令警員接受賄款,案情并非如表面般簡單。
据悉,廉署接手調查案件時,發現疑點重重,整個撞車過程及證供有多處出入,經調查后發現有足夠證据拘捕涉嫌行賄頂包的謝霆鋒。
二十一歲的謝霆鋒近日卷入移情別戀緋聞,被指与女友王菲分手,与另一個年輕人偶像張柏芝拍拖。謝霆鋒在撞車意外中涉嫌找人頂包,据悉就是為免被人揭發与張柏芝深夜消遣后同行。
事發于上月二十三日,當時“鋒芝戀”緋聞正傳得如火如荼,謝霆鋒价值二百万的法拉利于清晨六時在紅棉道失事,司机則逃去無蹤。約一小時后,英皇成姓司机自動投案,指自己駕車失事。謝霆鋒亦透過經理人聲稱當時不在場,當日他即与張柏芝飛抵泰國。
楊受成赶赴廉署張柏芝助查
謝霆鋒被捕后,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第一時間赶到廉署,并通知謝霆鋒父親謝賢赶到廉署。廉署指出,楊受成及謝賢等人并非涉案人物,只是到廉署了解事件。
楊受成离開廉署后,向記者表示,“現時謝霆鋒個人沒有什么,他很好,好冷靜。”謝賢則對記者的提問不作任何回應。謝霆鋒的父親謝賢昨午四時帶了一袋衣服給儿子更換,有記者問他是否來看儿子,謝賢不耐煩地說:「你這個問題問了等于沒問!」
英皇集團則發表聲明指“謝霆鋒被邀協助調查”,卻沒有指他已被拘捕。聲明指“霆鋒在事件上一直表現合作”。凌晨助查的張柏芝已于昨午离開廉署,其律師代為發表聲明,指“張小姐會盡市民責任,協助ICAC調查”。
謝霆鋒涉嫌賄賂及妨礙司法公正,任何一條罪名成立,均可判獄。
根据《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任何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作為妨礙及阻止公職人員往來事務的辦理,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十万元及監禁七年。
其實駕駛者若撞車,一時惊慌而逃离現場,只要事后盡快到警署報案自首,警方也只會列作“遇事不報”的輕微罪行處理,一般裁判署法官也只會罰款三數千元。然而,若涉案駕駛者找他人“頂包”,即干犯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屬于普通法,因此沒有訂出最高或最低刑罰,需由法官根据以往案例或案件嚴重程度作出裁決,過往有不少案例是判處被告入獄。(//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