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有意延任兩年 若留任將就顛覆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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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據明報報道,在中央及行政長官董建華大力游說下,律政司長梁愛詩有意改變不會留任的想法,正積極考慮在六月底任期屆滿時延任,而她留任的其中一項重要任務,便是完成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為有關顛覆及分裂國家等罪行立法的高度敏感工作。不過她希望不會留任超過兩年。
假如梁愛詩答應留任,董建華旗下的「三頭馬車」,包括政務司長曾蔭權及財政司長梁錦松,將會隨董「原班過渡」。
快將六十三歲的梁愛詩,據知曾兩度向董建華請辭,希望任期屆滿後不會留任。有熟悉梁愛詩的人士稱,梁認為若多做五年律政司長,屆時年近七十,她希望能由其他新人頂上。而梁心目中的理想人選之一,是與內地及董建華關係極佳的資深大律師廖長城。
特首盼三司原班過渡
梁愛詩現正面對來自中央政府、董建華及律政司三方的游說攻勢。據知,董建華傾向於七月其第二個任期展開之時,現有三名司長能「原班過渡」,他並以兩大理由游說梁愛詩留任﹕
■希望她能完成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顛覆及分裂國家罪行的立法工作﹔
■憑藉梁愛詩與內地及中央政府的人脈網絡,協助本港法律界人士打入內地市場。
在特首「盛情」游說下,梁正積極考慮留任,好讓完成就顛覆等罪行立法的未完工作。
給繼任人三年時間助董
但梁為了不影響其繼任人的工作,她個人希望不跟隨董建華同步多做五年,相反,留任時間將不逾兩年。梁考慮的是在港英政府年代,律政司亦慣以合約聘任,一般合約年期為三年。假如她留任兩年,其繼任人亦有三年時間替董建華工作。同時她也可以在兩年任期內,妥當地為接班人建立與內地的人脈網絡與信任。
知情人士指出,董建華知悉中央要求他在第二屆任期內,完成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但這項工作是「燙手山芋」,政治上極其敏感及具爭議。
政府高層亦明白,特區政府自行訂定顛覆及分裂國家罪行的法例,絕不能過度嚴苛,否則將引發本地及國際輿論的不滿聲音。因此,特區需要由一名獲中央極度信任的人物,向中央推銷這條「香港出產」的法律條文。按董建華的分析,此人除梁愛詩外,別無他選。
中央信任 李鵬親接見
另外,中央也傾向梁愛詩留任。有了解內地情人士指出,若中央不是為顯示對梁的重視,梁愛詩在二月到北京述職時,中央不會「出動」人大委員長李鵬這樣高級的中央領導人親自接見她。
另一個令梁愛詩願意考慮多留一會的原因,是因為律政司內部極力希望梁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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