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歧視華裔法令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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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印尼總統梅嘉娃蒂在訪問北京時說,印尼已經沒有種族歧視,這話當然是表示華裔印人已不再受歧視,也降低印尼排華的可能,但這話能當真嗎?一九九八年的排華暴動是否就是最後一次?恐怕無人能相信,因為印尼歧視華裔的法令尚未完全消除,如何能稱是不歧視看待?
據中國時報3月30日報道﹐印尼自蘇哈托掌權後,大量制訂歧視華裔的法令,三十二年當政,有關歧視華人的法令多如牛毛,他倒台後,這些法令雖然漸被廢除,但據統計仍有六十項之多。梅嘉娃蒂在努力與華裔和?蛦B,譬如將陰曆年定為國定假日便是善意的表現,不過,許多重要的歧視法令仍待正視。
譬如一九四五年的憲法第二十六條即明確規定,土生印尼人與他族有區別。
一九五八年法律第六十二號也規定,在印尼出生的華人須具備文件申請方能成為公民,土生印尼人則不必。
一九六六年總統令二四○號則規定:所有華裔必須取印尼名字。
一九六七年總統諭示三十七號規定,華裔在教育及經濟的機會上受到限制。
一九六八年內政部諭令四五五還限制建造中國廟宇。
大體說來,東南亞的華人除了在新加坡以外,都受到政府的歧視,最大原因應是華人工作勤奮,不能在政治上出頭便埋首經商,在經濟上產生舉足輕重的地位,從而引起當政者的戒慮,其中以印尼為最,而印尼蘇哈托雖然與華裔鉅商勾結牟利,但對一般華裔卻極盡壓迫,以討好土生印尼人。
另外﹐中國政府對海外華裔的權益漠不關心﹐在政府與政府的交往中很少提及改善當地華裔的權益地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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