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林: 大陸貪官的末世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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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近兩天,從大陸的媒體上看到兩則消息,一是《中國紀檢監察報》(2002年1月11日)報道,去年1至10月全國共有1.3萬多名領導幹部因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受到責任追究。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表現形式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但都不外乎一個”貪”字。那麽,1.3萬又是個什麽概念呢?就是去年的300餘天裏,平均每天都要查處40余名貪官,平均每個省1個多。如果僅僅是普通幹部,倒也算不得驚人,但這1.3萬多名全都是領導幹部,確實是非常觸目驚心。
另一則消息是《人民日報》報道的:”不久前,天津市寶坻區檢察院針對京沈高速公路寶坻段沿線建設中的違法違紀經濟犯罪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事實發人深省。在37公里路段的建設中,竟有37名鄉鎮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平均每鋪設1公里公路就有1名幹部隨之被查處。”換句話說,這則消息揭露了這樣一個觸目驚心的現實:在京沈高速公路寶坻段,平均每鋪設1公里路就産生一名1名貪污犯。說明當今中國的腐敗分子是何等地猖獗,瘋狂。
通過上述兩則消息,我們至少看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就是中共高層雖然一直在大張旗鼓地反腐敗,然而卻收效甚微,大陸的貪官在過去的一年中,不但沒有絲毫的收斂,反而是在頂風作案,拒不接受一批批貪官下臺,受到嚴懲的教訓,在繼續肆無忌彈地侵吞國家和人民的財産。據廣東的一家雜誌披露,這十多年來,貪污腐敗現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嚴重,尤其是一些貪污賄賂大案要案占立案比例的總數來說,呈直線上升之勢。究竟是什麽原因導致這些貪官膽大妄爲,前腐後繼呢?
是懲治不力嗎?非也。從1996年起,中共的一批高官如陳希同、成克傑、胡長清、慕綏新、馬向東等都相繼落入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連象成克傑(被捕前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這樣國家級的高官都被執行了死刑,那麽對那些級別較低的貪污犯,無疑具有非常大的震懾作用。
是宣傳教育不夠嗎?也不對。現在只要翻開大陸報紙,幾乎每天都有反貪污腐敗的案例和評論,這些無疑是教育共產黨官員不要貪污腐敗的最好教材。何況,由於黨控制著一切輿論工具,江總書記提出的”三講”,”三個代表”理論,每天都在各類媒體上大量出現,其中即包含著教育黨員幹部要保持廉潔,反對貪污腐敗的講話。這些貪官也不是瞎子、聾子,能夠對這一切都充耳不聞、我行我素嗎?
是這些官員的錢不夠用嗎?答案仍然是否定的。我們知道,中共高層官員作爲一個特殊的權力集團,好處基本上被他們占盡了。在失業工人劇增、農村破産情況日趨嚴重的背景下,公務員卻一再加薪。對於那些國家級,省、市、縣級的官員而言,他們的工資名義上雖然也與其他同級別公務員相同,但由於他們所佔據的位置,通過權力尋租,一塊錢可以抵上老百姓手中的五塊錢,十塊錢。再加上還有很多灰色收入,逢年過節的禮品,補助等。一般而言,在中國大陸,只要是當上了縣處級的領導,就基本不會缺錢用,即使到年老退休,也會拿超過比他同齡人多的多工資,維持在一個較高的生活水平上。
那麽,是什麽原因導致這些共產黨官員不顧風險,不聽勸告,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氣概、膽大妄爲地加入到貪污腐敗的大軍中去呢?當然,很多人可以用人性的弱點解釋,因爲每個人都貪財,都希望自己手中的存款越多越好,然而,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收益和成本的比較,這些官員,在正常職位上,仍然可以享受到比中國大多數人多的多的特權,衣食無憂、有什麽必要冒著坐牢、甚至死刑的風險來貪污腐敗呢?所以我認爲,以人性的弱點來解釋也是說不過去的。
我認爲,導致大陸貪官瘋狂地、不顧一切地侵吞國有資産,爲自己撈錢的深層次原因,實際上是深藏於他們心中的末世情結。即:他們雖然身爲共產黨員,卻也不再相信共產黨能統治長久,能夠保證這所謂的”紅色江山”萬年長;相反,他們雖然站在臺上”三講”,大道理滔滔不絕,在衆人面前呈正人君子樣,然而內心卻空虛得很,因爲他們自己也覺得共產黨統治可能長不了,要爲自己留條後路,所以,他們不得不爲自己早作打算,趁在位時多撈點兒錢,一旦中國發生突變時,有一筆錢可防不測……
我想,只有從這個高度上認識中國的貪污問題,才能解釋爲什麽大陸貪官爲什麽越抓越多,爲什麽死都不怕,那麽多貪官都被槍斃了,他們還要往死裏貪。因此我覺得,對目前中共政權最大的威脅,不是別的力量,而恰恰是這些連死都不怕、前腐後繼的共產黨貪官。
–《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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