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時報》“蔑視法庭”違令詆譭法輪功案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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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今天上午(2002年3月14日)10點50分﹐魁北克高等法院開庭審理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誹謗一案的案中案-《華僑時報》藐視法庭案。事因《華僑時報》在法院審理其誹謗法輪功的案件期間﹐違反法庭禁止其刊登任何詆譭法輪功材料的禁令﹐于2月2日又發表12頁詆譭法輪功的特刊。
開庭後﹐法輪功代表律師指出﹕《華僑時報》詆譭法輪功的材料﹐已被中國利用去迫害法輪功﹐而《華僑時報》違反三次法庭禁令所發表的特刊仍然在其網頁上傳播。法官卡偌爾.朱莉安(Carole Julian)立即表示﹐本案案情非常嚴重﹐需從速審理﹔因為關係到人身安全且涉及藐視法庭﹐本案已被上呈至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考慮到涉案證人人數眾多﹐為保證充份審理此案﹐首席法官特別決定﹐于4月15日至4月19日法庭專門就藐視法庭案舉行全面聽證。
之後法官下令﹐延續法庭保護令﹐繼續禁止《華僑時報》發表任何詆譭法輪功的任何材料﹔並特別地附加命令﹕《華僑時報》立即刪除其網頁上反對法輪功的任何內容。鑒于《華僑時報》違反法庭屢次頒發的禁令﹐法官當庭責令被告律師向《華僑時報》責任人逐條宣講本次禁令內容﹐並確證其承諾立即執行。後經查證﹐在庭審期間《華僑時報》網頁上有關詆譭法輪功的內容已被刪除。
期間﹐鑒于本案性質的嚴重性和對於被告誠信的考慮﹐法官特別強調﹕為確保本案及時審理﹐被告不得以諸如“增加證人”等各種原因﹐要求推遲首席法官決定的審理時間。
針對目前《華僑時報》在華人社區煽動不明真相者簽名反對法輪功﹐法官卡偌爾.朱莉安(Carole Julian)明確表示﹕這是藐視法庭案的一部份。
針對今天的判決﹐法輪功代表律師博格曼先生說﹕“法庭認識到本案控訴的詆譭事件的影響是嚴重的。審判將給法輪功一個在中國不可能得到的特殊的機會﹐以便他們以法律的途徑講清他們的真相並尋求公正。”
渥太華和蒙特利爾的50多名法輪功學員出席了今天的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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