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情升高 蘇惠珍釋回 林琦瑞收押

人氣 28
標籤:

(//www.tvsmo.com)
【大紀元12月25日訊】 高雄地檢署審理新瑞都土地開發弊案,前高雄縣建設局長、現任交通局代局長林琦瑞涉嫌違法核發雜項執照圖利新瑞都,昨經檢方聲押獲准,成為第一位因案被羈押的縣府官員,案情是否會指向余家班引起關注。至於的新瑞都公司大股東蘇惠珍,檢調留置蘇女超過廿四小時,裁定當庭釋回,檢方則認為並未超過,表示將提起抗告。

據自由時報12月25日報導,蘇惠珍在釋回後,面帶微笑對媒體表示,「司法是公平的」,便匆忙離去。

據了解,前天傍晚蘇惠珍被帶回高雄市調處後,行使緘默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昨天凌晨三點多,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承辦檢察官莊榮松訊問原因,蘇女指稱並未涉案,檢調把偵辦矛頭指向她,她非常不滿,所以保持緘默。

不過辦案人員調查,蘇惠珍等人花費四億多元購買新瑞都開發案等土地後,光是新案土地先後轉售給新瑞百貨、新瑞都公司,蘇女等人獲取不法利益高達三、四十億元,涉嫌掏空二家公司資產。

又查,蘇惠珍前後擔任新瑞百貨董事長和新瑞都大股東,其土地獲利款項,部分償還向前五信和高雄市農會共貸款十六、七億元,及用來打點政商名流外,並發現在八十三年到八十九年間,與前五信等金融機關有大批資金往來。

辦案人員並指出,蘇惠珍等人設立新瑞都公司,法定資本額六十億元,並先拿兩筆五千六百萬元和五千四百萬元現金,以買賣和認股名義,循環來回匯款高達卅三次,膨脹股本到卅多億元後,再發起募款計畫,募得小股東現金共廿多億元,總計有六十五億股份,認為蘇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和商業會計法。

承辦檢察官莊榮松等人認為,蘇女對大批資金流向拒絕說明,有串證之虞,昨天下午聲請法院羈押,但未獲准。

昨天凌晨被釋回的蘇女助理、會計等五人,應訊時則供稱,承辦匯款等業務,均依照蘇惠珍指示,否認涉及不法。

院方開庭審理聲押案是在昨天晚上六點多,承辦檢察官莊榮松、洪信旭、李靜文等人蒞庭論告,蘇惠珍對合議庭法官詢問不再保持緘默,庭訊在九點多結束後,法官等人開始進行合議。

據悉,蘇惠珍庭訊時指稱,新瑞都案土地是在八十三年購買,八十六年時土地飆漲後隔年開始募款,都有計畫書,內容相當詳細,不曾勉強任何人投資,蘇女並交代募款、買賣土地等資金流向,否認涉嫌背信等不法情事。

至於有關高雄縣政府都委會通過土地變更、環境評估委員會通過環評,及核發第二次雜項執照等過程,她則以不清楚回答。

涉及新瑞都土地變更貪瀆弊案的高雄縣前建設局長林琦瑞,檢方認為他曲解經濟部回覆新瑞都公司的公函,下令核發對方重新申請雜項執照,涉嫌圖利罪,並有串證之虞,昨天凌晨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檢調辦案人員調查發現,新瑞都開發案因取得雜項執照後未依規定在九個月內動工,該執照因此作廢,於是再提第二次申請,但縣政府工商課卻有意見,「新瑞都」因而在八十八年四月廿日發函經濟部查詢解釋。

該查詢函指出,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開發計畫案經許可後,開發人應於收受通知之日起,在一年內申請雜項執照,逾期未申領者,縣市政府應撤銷原開發許可並公告之。又說,建築法第五十四條並規定,起造人取得建造和雜項執照後,應於半年內開工,但可展期三個月,逾期執照作廢。

「新瑞都」大湖工商開發案於八十六年五月卅一日取得開發許可,八月卅日申領雜項執照,九月二日舉行動土典禮,符合開工規定;但高雄縣府承辦人員有不同意見,指新瑞百貨並未在期限內申報開工,雜項執照作廢,並認為若雜項執照作廢,則開發案並未於收受開發許可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申領雜項執照之動作,因此應撤銷原開發案並公告之。

經濟部則在八十八年四月廿九日以最速件回函,正本給「新瑞百貨」,受文者為高雄縣政府工商課,內容僅指新案第一次取得開發許可及申領雜項執照,並無違背程序,但隻字未提及新案申領雜項執照後,未在期限內開工,應否准予第二次申領核發。

據了解,檢調辦案人員清查扣案的縣府工商課公文,發現蘇惠珍等人持經濟部上開公函重新申領雜項執照,工商課承辦職員徐圖治等人均未表示同意核發意見,當時局長林琦瑞卻批示「如經濟部函文,據以核發」。

承辦檢察官莊榮松調查指出,林琦瑞不僅曲解經濟部回覆「新瑞都」公文,而且縣政府本身並未發函請示經濟部,疑點重重,乃以圖利罪嫌,並有串證之虞,昨天凌晨聲請法院羈押林獲准。據悉,林應訊時辯稱,依照經濟部公函指示,核發雜項執照,否認不法。

檢調辦案人員並對經濟部為何發函給縣政府工商課,感到相當不解,曾傳喚經濟部承辦職員到案說明,對方辯稱弄錯了,因查無涉案證據,下令釋回。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劉泰英今照常上班 蘇志誠陪同
陳師孟透露總統接到新瑞都案關說
新瑞都案北檢決定於下週二前提出抗告
新瑞都案蘇瑞珍再爆料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