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軟:十二月六日前提出和解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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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公平會在原則接受微軟行政和解後,微軟提出和解契約的30天期限將在下週到期,台灣微軟總經理邱麗孟指出,契約的雛形已經完成,並獲得美國總部通過,微軟將在12月6日以前提交公平會。
據中央社11月29日報導,至於和解契約中,軟體降價是否會是其中一項和解條件,邱麗孟不願評論,僅強調微軟一定會在12月6日以前提出和解契約。
微軟遭檢舉利用市場壟斷地位,進行不當售價的訂定及搭售等行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從年中展開調查後,於10月底宣佈原則接受微軟提出行政和解,要求微軟在收到公文後的30天內提出和解契約、要約或承諾,公平會並於11月4日將公文寄出。
不過,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日前指出,公平會在宣佈接受微軟的行政和解後,一直未接到微軟提出的行政和解契約,微軟也未曾打電話或和公平會接觸,顯見微軟對公平會的調查與要求已經相當清楚,相信微軟提出的和解契約不會太過離譜。
陳紀元重申,公平會接受微軟行政和解,前提是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如果在締結合約的過程中,有不符公平會原則的疑慮,公平會可隨時撤回、變更要約或終止和解程序,繼續調查微軟案。為廣納各方意見,公平會也於27日宣佈在公平會網站(www.ftc.gov.tw)上設置微軟按徵詢意見區,盼企業、消費者或其他團體等,能提供相關意見,讓全案達到政府、企業、消費者三贏的最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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