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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雜志刊女星被強迫所拍受虐照

(//www.tvsmo.com)

【大紀元11月1日訊】十多年前一批女星遭人強行拍下的被虐裸照,最近被歹徒用作索取巨額金錢,相中人拒絕付款。該批照片其中一幅昨日成為最新一期《東周刊》的封面照片。另外,多間傳媒昨日也透過電子郵件獲得該幅裸照。

  照片曝光后,震惊娛樂圈!

  千龍娛樂11月1日報導﹐香港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即時接獲市民投訴。消息稱,當年協助相中女星擺平裸照事件的江湖人士,得悉照片竟然曝光,亦大感不滿。

  最新一期《東周刊》以一幅女星被虐裸照作為封面,題為“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內容指一名神秘人日前向該刊編輯部提供一幅女星半身裸照,該刊經鑒證相片真偽,确定照片并非經由“移花接木”技巧制造出來!

  照片應是攝于多年前,相中女星正垂下頭痛哭,顯然是在不情愿的情況下被強行拍攝。另外,相中背景亦顯示照片是在車內拍攝。但由于《東周刊》在相中人眼部打了格,所以無法确認女星身分。

  裸照在坊間 已流傳兩周

  消息稱,女星被虐裸照在坊間流傳已有兩星期,賣家最先接触當事人,希望對方會以高价贖回,但當事人認為此舉變相勒索,几經思量不肯就范,令賣家大為失望,且非常气憤!

  裸照高价賣?叫价港幣50万 以20万成交

  賣家認為這批照片有价,一定會賣得好价錢,況且与當事人早已結怨,賣家也想借此一挫當事人銳气,還以顏色,于是四出向雜志社、報館兜售,終于得到垂青,但買方嫌叫价50万港幣太高,所以即時還价10万元,最后在討价還价之下,終以20万港幣成交。

  雖然買家以二十万購得女星裸照,但為免抵触法例,雜志用了一星期時間做資料搜集及鑒證照片真偽,發現女星當年未有為被迫拍下裸照一事報案,所以刊登照片,亦不构成刑事罪行。

  据知,相中女星當年不慎得罪有勢力人士,被人強行帶走,被迫拍下裸照,但經多方面周旋后,事件當年已獲解決,有勢力人士答應不會公開該批照片,此批照片也已封存多年。

  消息人士推測,有人偶然得到該批照片,因為欠缺錢用,于是鋌而走險,將裸照換金錢,令女星慘成犧牲品。

  警方發言人昨日接受報章查詢時表示,當局不會因一些揣測性報道而主動作出調查;另外,警方亦不會按照某人名字而翻查舊有的個案。發言人又說,縱使當事人當年曾報警求助,警方也需要根据個案編號翻查紀錄,所以不能根据雜志的報道回复記者的查問。

  相關鏈接:

  四女星曾出事



劉嘉玲

  1.劉嘉玲:90年4月,劉嘉玲在駕車回何文田途中,被三至四名匪徒跟蹤及強行擄上車,兩個小時后警方接到劉嘉玲的報案電話,聲稱遭打劫。



溫碧霞

  2.溫碧霞:90年8月,獨自駕車返回何文田寓所時,遭兩名賊人挾持入屋大肆搜掠,遇劫時溫碧霞因掙扎至面部受傷報警。

  3.吳雪雯:93年10月,吳雪雯在中區一所的士高外遭七、八名大漢毆打,身體多處部位均受重創,其后吳雪雯向警方表示不追究。

  4.羅麗莎:99年5月,曾出事的女藝人-被兩惡漢挾持入屋,傳被迷暈及強行拍下照片后遭勒索,報警后由重案組接手!

  台灣報章:女星是劉嘉玲?

  香港最新一期《東周刊》以某知名女星被虐的半裸照做封面,相中女星頭發凌亂,垂頭哭泣,左臉頰顯得紅腫一片,明顯是在不自愿下被拍下裸照,該女星近年來拍片量已大大減少,与男友感情則反覆不定。

  不過,該女星究竟是誰?香港媒體在報道時并沒有明言,反倒是台灣《聯合報》點出從香港《東周刊》在文內所給的种种有關提示,疑是“劉嘉玲陳年裸照曝光”?!

  劉嘉玲:我与裸照無關 偉仔不置評論(圖)

  港記者協會斥責:傳媒變幫凶

  刊登女星受虐裸照,香港記者協會負責人斥責:“傳媒變成幫凶!”

  某女星被拍下的受虐裸照成為《東周刊》封面,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譚志強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強烈譴責刊登此女星裸照的做法。

  譚志強說:“強迫情況下所拍的裸照根本跟公眾利益無關,是不應該隨便刊登的,因為傳媒可能會變成幫凶,同時嚴重侵犯該女星隱私。”

  登不雅照會被罰款10万

  刊登不雅照片會被罰款10万新元或監禁1年!

  香港《東周刊》周刊昨日在香港面市,照慣例報攤會以較震撼的新聞故事封面放在前面。不過香港記者昨午在灣仔一帶巡視,發覺大部分報攤都將周刊的另一個封面“羅文喪禮”遮住裸照封面。有報販向記者表示,將裸照封面遮住,是避免儿童經過時看到!

  政府首席新聞主任庾志偉指出,要是接到市民投訴,該刊物會交淫穢物品審裁處作評級,審核結果會交法律裁判,根据案例被控告的周刊最高刑罰達40万港幣(9万2000新元),而負責人會被監禁十二個月。

  香港記者就《東周刊》的女星裸照封面問及報業評議會總干事黃俊東,他表示《東周刊》并不是成人周刊,要是刊登了過分不雅的照片,該周刊應該包膠袋。他又稱如果有投訴會由影視娛樂事務處處理。

  几名大漢強擄 車內強行拍攝

  自《東周刊》一刊登某女星被擄劫及強迫拍下的受虐裸照,遭香港記者協會及一眾演藝人對此強烈譴責,劉鑾雄更加呼吁政府要對此事高度注意,因為事件變相鼓勵不法分子去犯罪!

  另一個版本是某電影公司老板曾經找該女星拍片,她口頭上答應接拍,但后來因要接另一公司的戲,結果辭演,因而開罪了有江湖勢力的電影公司老板,結果該女星被几名大漢擄上車,拍裸照和虐打!有關該女星被人強迫拍下裸照曾傳出兩個版本,其中一個是某女星因介入一段三角戀,所以被某富商找人“教訓”,有女星被拍下裸照和虐打。事后該女星報警,為怕再受傷害而退出三角戀。

  富豪劉鑾雄:是誰不重要,政府不應容許 不法商人這樣做

  城中富豪劉鑾雄昨日認為此事已影響到香港整體市民的安危,不只是娛樂圈的事,并呼吁政府要高度關注這次事件。

  劉鑾雄昨日在電話中說:“我不知道這個女星是誰,是誰都不重要,但是香港政府不可以容許有不法商人利用法律去做這樣的事。這些相片十万八万就買得到,如果這樣都沒事的話,香港有不法或老實商人的太太或者女儿,都可以出500万港幣(125万新元),或者1000万港幣(230万新元)去徵求她的裸照,這樣不是變相鼓勵不法分子犯罪,博受害人不報警,隔几個月再將相片賣給周刊登?”

  圈內人怎么說……

  莫文蔚:很變態 我不看

  莫文蔚:“好怕呀!這個我不想看!目前的娛樂圈已經不娛樂,變了質,盡是報道負面新聞与同悲劇,我是不可以支持,最好就出海看多一些海豚啦!”

  張同祖:不健康現象

  張同祖:“無論這次的裸體相是誰,登出來的動机已經愈來愈變態,以及刻意嘩眾取寵,与讀者的知情權無關,屬于不健康現象,長久下去會搞垮娛樂圈。”

  張衛健:已到了恐怖年代

  張衛健:“目前傳媒競爭已經去到恐怖年代,我明白到傳媒都要賺吃,所以我已經過了恨狗仔隊、罵記者的階段,我們藝人都沒有得避,唯一可以做,就是洁身自愛。”

  陳小春:絕對是慘劇

  陳小春:“我沒有看過本雜志,不知是什么事,不過封面好在有娛圈慘劇這四個字,絕對是慘劇,刊登這張照片的出發點究竟是什么呢?我覺得不是很像那個女星,比較像我,現在娛樂圈都沒有正風,只有歪風。”

  毛舜筠:移花接木吧!

  毛舜筠:“我沒有看過喔,我覺得全部都是移花接木相,我不會信,也都不會理羅,也都不會好奇。世風日下,其實這樣的事發生已經很慘,大家不應該再去渲染,我覺得她是個很聰明、很勇敢的女人,放過她啦,她是一個這么好的藝人,我以前跟她拍過電視劇,大家最好像我一樣,不好再講再理,她感情的事已經渲染到很大,做什么整天要圍攻她。登的人更無恥啦,我覺得這雜志好討厭呀。”

  陳啟泰:慶幸不是女人

  陳啟泰看過到雜志封面,都替照片中的人可怜,更奉勸有意加入娛樂圈的女性都要想清楚,阿Ken慶幸自己是男人,相信相中人也是被迫的,事件發生這樣多年,現在才被人再翻兜,實在很慘。他希望香港立法保障藝人,別讓不幸事件發生后,始會有人關注。

  万綺雯:傳媒只為錢

  万綺雯也替這名女星感到可怜,并覺得如今傳媒處理新聞与過去不同,現在的不求真,只求銷量,而讀者也是得個“看過”字,不會理會事件的准确性。對于此事,万綺雯當年沒有特別深究,只從朋友身上得知此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