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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被新加坡總理吳作棟與內閣資政李光耀控告的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博士,今天向高等法庭申請,要聘請女皇律師為他打這場誹謗官司。他同時也申請,要求將新加坡的兩大傳媒集團新傳媒和新加坡報業控股,列為第三造。
中央社報道﹐高庭將在日內作出裁決,是否批准他的這兩項申請。誹謗案將延到下星期內審訊。
所謂第三造是表示,如果徐順全在官司審結後,被判決要作出賠償,那他就會要求第三造負責賠償。
吳作棟和李光耀在去年十一月十九日,通過律師向高庭提出控狀,控告徐順全至今仍未就他在去年年底大選期間所作出的誹謗,導致他們蒙受名譽損失,作出賠償。
律師們在控狀中,要求徐順全賠償高庭所判定的損失,和支付所有堂費。此外,控狀中並提出具體的賠償金額,要求徐順全作出賠償。
吳作棟和李光耀是去年十月底,通過代表律師發出索償律師信給徐順全,限定他在十一月三日,也就是全國大選的投票日之前,為他對他們所造成的誹謗,正式道歉。
徐順全接著在群眾大會上讀出代表律師所擬的道歉啟事內容,和在英文的「海峽時報」和「今日報」上刊登有關的道歉啟事;但是,他至今仍未按照律師的要求,就他所承認的誹謗行為正式向吳作棟和李光耀提出賠償數額。
吳作棟的代表律師在起訴狀中認為,徐順全刊登在「海峽時報」的道歉啟事,既不顯眼,也不顯著。
面對這項名譽損失賠償起訴後,徐順全後來在去年十二月收回道歉,並否認誹謗他們。
他也針對大選時,李光耀形容他是「政治流氓、說謊者、騙子」一事,而控告李光耀涉嫌誹謗他。
徐順全在去年十月底的新加坡大選期間,被指控毫無根據地公開質疑吳作棟和李光耀借出一百七十億新元 (約九十四億美元) 給印尼前總統蘇哈托,影射他們的行為不誠實,而對兩人造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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