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初審通過放寬大陸人民在台居留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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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數額表﹂草案,採行﹁雙軌制﹂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居留配額,未來大陸配偶申請來台除依舊制每年開放三千六百個名額外,符合這項規定並等待超過四年、婚後累計在台灣合法居留逾兩年者,可以不受配額限制取得合法居留。
據中央社報道,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數額表﹂草案,未來草案一旦通過院會三讀,則可採行﹁雙軌制﹂大幅通過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數額,除了結婚二年或已生產子女者每年開放三千六百人外,符合這項資格但等待配額超過四年、婚後累計在台居留逾兩年者,可不受配額限制即時取得居留。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數額表﹂草案,將居留數額表重新調整,其中第二類維持﹁民國三十九年一月一日以後結婚已二年或已生產子女者,九十一年度起每年數額為三千六百人﹂,但採﹁雙軌制﹂增訂第三類﹁第二類人民等待配額超過四年,且婚後累計在台灣地區合法停留逾二年者,九十一年起每年數額不限﹂。
未來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居留的等待時限將因此大幅縮減,目前排隊等待配額要到民國一百零二年才消化得完的窘境將因此獲得改善,過去動輒等待十年的大陸配偶,未來最多等待四年即可申請合法來台居留。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葉宜津︵台南縣︶質疑申請來台有許多賣春、非法打工、偽變造證件、虛偽結婚的情形,陸委會若貿然開放申請來台額數,是否有能力防堵變相的非法居留?
對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鄧振中表示,﹁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數額表﹂是邀請相關單機關會商研議後的合理居留數額制度,現行制度完全無法因應兩案婚姻的成長速度,主管單位必須紓解大陸配偶等待來台的壓力,減輕民眾往返兩岸的負擔、維繫人民家庭生活美滿。
經委員會初審通過草案後,現有二千三百名大陸配偶符合第三類條件﹁等待逾四年、合法居留逾二年﹂可及時取得居留權,預估改採﹁雙軌制﹂後,九十一年度約九千五百人、九十二年度約九千三百人、九十三年度約一萬一千人,將可合法取得在台居留權。
此外,在委員會主席林炳坤建議下,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將設籍離島地區十年以上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得申請大陸配偶來台照顧子女的限制,修正開放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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