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員警告﹕美中雙方的“一個中國”涵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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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針對中共駐美大使館官員有關「一個中國」的讀者投書,美國俄亥俄州民主黨籍眾議員布朗已致函華盛頓郵報,要求中共官員「不要把我們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微妙與他們政府『一個中國原則』的獨斷混為一談」。
中央社報道﹐中共駐美大使館新聞參贊兼發言人謝鋒在華盛頓郵報十二月十六日刊出的投書中聲稱:「一個中國原則是個既定的事實,也一直受到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尊重與接受。」
布朗為此在十二月十八日投書華盛頓郵報指出,他自己也對此一問題感到關切,因而曾在一九九九年要求國務院澄清。
這位眾議員在信中寫道:「國務院給我的答覆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台灣當局都有它們本身的『一個中國』政策。如何明確地界定『一個中國』原則以及如何具體的實現它,最好是交由 (台灣) 海峽雙方在相互可以接受的基礎上決定。我們願意支持台海雙方自動達成協議的任何結果。」
布朗的結論是:「簡而言之,我們的『一個中國』形容的既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台灣。這個中國將是雙方以和平、相互可以接受的方式達成協議的。此外,這個未來的實體若要產生,就必須獲得台灣人民的同意,因為台灣是個民主社會...我們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個『既定的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原則』不是 (既定的事實) 。」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今天指出,華盛頓郵報的編輯至今尚未決定刊出布朗眾議員此一投書令人感到遺憾。「此一問題太常令人混淆,國務院二○○○年元月答覆 ( 布朗眾議員) 所作的澄清也需要更加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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