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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病假計算裁決 將影響雇主薪資系統

勞資雙方爭議:法定一年10天病假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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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君華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南澳最大的商業遊說團體和聯邦政府已發出警告,聯邦法院對如何計算兼職員工及輪班員工病假的新裁決,可能對本地雇主和雇員產生重大影響。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近期,澳洲製造業員工工會(AMWU)代表兩名塔州霍巴特吉百利(Cadbury)巧克力工廠的員工就帶薪個人假期糾紛而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上月末,法院作出的判決有利於員工的權益,而南澳商會(Business SA)擔心,對那些雇用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員工的雇主,這將增加他們病假和護理休假的工資負擔。

由於《公平工作法》並沒有給「每天」下定義,而每天的上班時間有長有短,導致人們就如何計算有不同意見。

聯邦法院的大多數成員認為,「公平工作法」規定的最低10天帶薪個人假(personal leave,包括本人病假及照顧家人假),應按此人平時每天工作時數來計算,而非按固定的每天7.6小時來計算。

這一決定意味著霍巴特吉百利工廠的員工,如果輪班是12小時一班,那麼在計算個人病假或護理假時,就將以12小時為基礎來計算一天。此前,當員工請一天病假時,吉百利會從他們的假期中扣除12小時。按這樣的計算方法,10天的假期不到10天就會被扣完。

法院的裁決是,吉百利12小時輪班的員工,有權享受每年120小時的個人假。

南澳商會發言人潘尼(Anthony Penney)表示,許多雇主需要「對其員工的假期累計進行大的調帳」。他說:「從歷史上看,幾十年以來,個人休假都是以小時為單位累計,這已成為行業普遍接受的慣例。」

「聯邦法院的這一決定完全不符合行業慣例、《公平工作法》的解釋性備忘錄、公平工作監察員的建議,以及過去案例的判決。」「聯邦法院的裁決可能會影響到雇用輪班員工、不固定工時的員工或兼職人員南澳雇主。」

澳洲製造業員工工會的塔州秘書長肖特(John Short)說,吉百利巧克力製造商的母公司億滋(Mondelez)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上訴期到本月底截止。

由於南澳數以萬計的雇主可能因此受到影響,如果上訴高等法院不成功,南澳商會誓言將要為改變法律而力爭。

聯邦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表示,「雇主和雇員可能都對病假的概念不甚清楚」,並敦促雇主根據新判決對自己的薪資系統進行審查。

他表示明白企業的憂慮:「該判決及其更廣泛的影響仍在審查中,但雇主應根據判決來審查自己的薪資系統。」

另一方面,南澳最大的工會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商店分銷和雇員同盟協會(Shop Distributive and Allied Employees’ Association)秘書長匹克(Josh Peak)稱,該決定符合規則。「這項開創性的決定遵守了澳洲員工享有10天帶薪休假的原則。」他說,「如果員工因為生病或需要照顧親人而請假,那麼他們應該獲得請假那天的正常工資。這是員工和工會爭取後的結果。」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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