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放債市場規管不足 倡設特定機構監管
【大紀元2019年09月27日訊】消委會昨日發表研究報告,指過去10年,本港借貸市場急速增長,但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40年來未有重大修改。促請政府儘快改革相關條例,並成立特定行業規管機構,監督和指導業界發展,及加強教育工作,增加消費者對信貸風險的認知。
消委會指,過去10年,持牌放債人數目由779個,大幅增加2倍至2,260個(2019年8月)。由認可機構提供的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亦升逾2倍至6,739億元。消委會昨日發表〈保障消費權益 ─ 改革放債法規和營商手法〉的研究報告,希望尋找切實可行的方法保障需要借貸解決財困的消費者。
報告引用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一項調查,有超過六成受訪年輕在職人士曾入不敷支,也有近3分之1曾經負債,平均負債額為3.7萬元,當中7%的負債額更高達50萬元或以上。雖然香港破產數字有下跌的趨勢,但多次破產的個案卻從2013年的151宗大幅上升至2018年的617宗,升幅高達309%。
消委會又發現借貸廣告充斥電視、報紙/雜誌及網站等各類媒體,電視播放頻率密集,每小時最少出現1次。放債公司網頁上標示利率的方式五花八門,通常只以最低年利率為貸款例子計算利息支出,消費者容易被誤導錯選利率較高的借貸產品。也有放債廣告未有按法例要求載列放債人牌照號碼。
報告並指,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於1980年制定,沿用至今已40年,期間未有重大修訂。同時,現行規管架構存在多項問題,包括放債人牌照的申請門檻過低,對放債人的行為監管也不足。
消委會建議政府儘快修訂《放債人條例》,和成立行業特定的監管機構,監督和指導業界發展,監管機構應有實施執法行動的權力和獲賦予更多執法工具。監管機構應定期向放債人收集信貸統計數據,和定期發佈執法數據。又建議由政府牽頭,協調非政府組織和業界人士,推出一個提供教育資訊、債務管理意見的平台,為遇到財困需要借貸的消費者提供協助。◇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