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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清道專案即日起至9/10 展開勸導期

波麗士大人在違停的機車上夾放勸導單。(嘉義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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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市區寸土寸金,為了自己的各種理由佔用市區道路,都會被取締的,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啟動「清道專案」,針對市區近期常有民眾反映市區道路常遭汽、機車、廣告招牌及攤販等占用,尤其影響用路人通行的路段將加強實施。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啟動「清道專案」,針對市區近期常有民眾反映市區道路常遭汽、機車、廣告招牌及攤販等占用,影響用路人通行之路段將加強實施。(嘉義市政府提供)

2日在市區文化路與民族路口的記者會上,市警局結合環保局人員,於民族路與文化路上向店家宣導切勿佔用人行道,並在違停的機車上夾放勸導單。

市警局強調,加強宣導執行期程分為三個階段,即日起至9/10為第一階段的先期執行路段宣傳勸導期;接下來的第二階段將(9/11至11/30)將加強執行違規取締,針對實施路段全力稽查取締各類妨礙人行道、交通順暢的違規行為;第三階段(12/1起)則將納入常態性專案執法。

市警局交通隊副隊長林勇伸說明,本次「清道專案」執行期程第一階段針對占用道路、車格、人行道等違規進行勸導。先期整理路段包含第一分局轄區:林森西路(中山路至文化路)、中山路(林森西路至文化路)、民族路(永和街至文化路)、仁愛路(中山路至垂楊路)、文化路(中山路至垂楊路)及第二分局轄區:林森西路(文化路至吳鳳北路)、中山路(文化路至吳鳳北路)、民族路(文化路至吳鳳北路)、吳鳳北路(林森西路至垂楊路)及文化路(中山路至垂楊路)等路段。

市警局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停車可處300元到1,200元罰鍰,占用道路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而在文化路夜市(中正路至垂楊路路段)的部分,依夜市設攤時段為每日下午5點至隔日上午6點,在准予設攤的時間(下午5點之後),攤商可擺攤到路邊邊線至車道線之間;而在下午5點以前則必須依規定,不可超出路邊邊線,以免影響人車通行。

市警局表示,執行項目包含:住戶或商家超出營業(店面)範圍以移動式障礙物(含桌椅、商品、攤架、廣告物及雜物等)占用道路,致有妨礙交通的違規行為。停車格位或人行道被住(商)家或汽、機車修理承售業、租賃業及洗車業等以車輛或移動式斜坡道(含鐵板等活動式鋪蓋)占用的違規行為。人行道(含中山路騎樓)違規停車、未遵守標誌標線(紅、黃線上)及在道路上逆向、併排或路口臨時停車等妨礙交通順暢的違規行為。廢棄汽(機)車、違規攤架、無人認領的盆栽、路障、廣告招牌或廢棄物等。◇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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