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一的廉政公署聽證會上,新州工黨律師羅伯遜(Ian Robertson)強烈否認了他曾建議新州工黨祕書長默內恩(Kaila Murnain)掩蓋中國地產富商黃向墨涉及非法政治捐款的指稱。
羅伯遜對廉署說,他不記得曾於2016年9月16日晚和默內恩在他的辦公室裡見過面。「如果她過來告訴我有關假捐款人、黃向墨和10萬澳元現金這種讓人震驚的消息,我很肯定我一定會記得的。我也很肯定,(如果聽到這些)我會告訴她的就是儘快向選舉委員會報告。」
此前,默內恩在廉署聽證會上說,她從工黨前議員王國忠(Ernest Wong)處獲悉,新州工黨接收的一筆10萬澳元捐款的實際金主是被法律禁止捐款的地產商黃向墨,而不是文件上署名的那些人。
默內恩說,她得到這個消息後去找工黨律師羅伯遜諮詢。羅伯遜建議她隱瞞此事,忘掉王國忠對她說過的話,並且作為律師的他也不會留下和默內恩見面的記錄,不會就這次見面而收取律師費。
廉署的確沒有發現此次見面的記錄,但短信記錄和羅伯遜辦公室記錄傾向於他們兩人曾經在事發當晚見過面。電梯記錄顯示羅伯遜曾在當晚7點19分使用過電梯。
羅伯遜表示,他們或許見過面,但他已經不記得了。「(這些記錄)只是顯示她來過我的辦公室,而我曾經把她送到電梯裡。」
廉署上週曾出示過一張合法發票,總額20,555元,是一個月的律師工作費,其中有一項是2016年9月16日的,用途是「有關政治捐款的電話討論和與默內恩的會議」。但羅伯遜作證說,那個會議是討論另一個「緊急」捐款問題。
廉署獲悉,羅伯遜的公司曾為黃向墨的一家公司提供法律諮詢。他還曾為悉尼科技大學澳中關係中心(ACRI)捐過1萬澳元,從而進入該機構的主席委員會。
悉尼科技大學澳中關係中心由黃向墨出資建立,他曾任該機構主席。
羅伯遜表示,他的公司加入主席委員會是為了在中國公司間擴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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