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李彩芝陷冤獄 親人9個月不得見
【大紀元2019年08月27日訊】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法輪功學員李彩芝被非法判刑3年,2018年5月23日被關進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二監區。自同年12月起,李彩芝就被監獄方剝奪了親屬探視的權利,至今已達9個月,家人十分擔心李彩芝的身心狀況。
據獄警說:「不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不讓見!」
當親屬詢問:「你們這樣做符合法律嗎?」獄警聲稱:「這是監獄管理局做的規定,你可以到監獄管理局去找。」
李彩芝的親屬去監獄管理局反映情況,被拒之門外。
2017年7月23日,內蒙古寧城縣五化鄉法輪功學員李彩芝趕集時向人講「法輪大法好」,被寧城縣公檢法人員非法抓捕、刑拘、枉判,所有「證據」就是這一句「法輪大法好」,和一個上面寫著「法輪大法好」的鑰匙鏈掛墜。
此外,李彩芝於2015年曾經依法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五化鄉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法庭把「訴江」當作所謂的「犯罪前科」來加重刑期,枉判李彩芝3年。
李彩芝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由赤峰市中級法院的法官福祥負責,但沒有開庭。
家屬多次給二審法官打電話,要求面談案情,卻被一再拒絕,二審法官還反問家屬:「你認為我能給你翻案嗎?」最終李彩芝被維持冤判。
2018年4月23日,李彩芝在外地工作的長子和親屬一起來到寧城縣看守所探視李彩芝。
李彩芝向親友陳述,當時被五化鄉派出所抓捕之後,體檢不合格,血壓達到240,同時伴有心臟病。五化鄉派出所所長胡曉亮給寧城縣看守所打電話,問:「血壓240,你敢收嗎?」看守所警察回答:「你敢送,我就敢收。」
李彩芝原來是一個身體健壯的農婦,在經過9個月的牢獄生活後,體重由原來的150多斤,下降到大約100斤左右,胳膊上還有瘀青傷痕。
2018年4月末,她的兒子趕了一天一夜的路,從山東趕到內蒙,終於見到了當時被關押在寧城縣看守所的母親李彩芝,李彩芝告訴兒子:「媽不是壞人,是堂堂正正的好人!」
修煉法輪功之前,李彩芝是一個很要強的人,因家庭瑣事經常跟丈夫打架。她有多種疾病纏身,頭痛病一犯,疼得往牆上撞;胃病也很嚴重;她還得了一種精神上的怪病,不敢見光,不敢看天。
2002年,李彩芝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幾個月,過去怎麼都治不好的病,沒花一分錢,一下子全好了。
身體健康了,李彩芝的心性也在變,按照法輪功「真、善、忍」要求做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的不足。當田地被人家占了時,她默默包容;買東西時,賣家多找給她的錢,她全部退回;她不再跟丈夫生氣了,無怨無恨承擔家庭重擔,夫妻之間和睦了。李彩芝對婆家親戚也非常照顧,經常幫著他們收秋、薅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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