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非常普遍的認知錯誤,正在讓香港放棄一個天賦的權利,一個不可以也不應該放棄的權利,所以必須予以說明。
向聯合國申請軍事保護,不是宣戰,也不意味著開戰!聯合國的主要職責是作為世界員警以避免Major World Conflict (世界重大矛盾),以防戰爭的爆發。
向聯合國申請軍事保護就好像一個人覺得自己有危險打911報警一樣,不光不是掀起戰爭,反而是一種避免戰爭的意識、或者證明你是一位無力自我保護的弱者,僅此而已。
向聯合國主要成員國的大國(比如英美)同時發出保護申請,是為了取得大國的支持從而給聯合國以良性的壓力,僅此而已。
向聯合國申請軍事保護不光不證明你挑起戰爭,反而證明你在全力避免戰爭,是和平者或者弱者的善意動機。
當一個地區的員警和軍隊失去保護當地居民的情況發生時,意味著此地區的政府已經癱瘓;或者證明當地由於受到侵略而導致政府部門被強權挾持。香港已經符合所有申請聯合國保護的條件,為什麼不拿起電話打這個天賦予的“911”呢?!
香港有兩個證據可以用於申請聯合國的保護:
一是白衣暴徒瘋狂襲擊和平示威群眾及路人後,香港員警沒有及時出警保護受害群眾也沒有抓獲暴徒,這個事件證明香港政府已經癱瘓。
二是中共宣佈出軍鎮壓、以及錄影顯示白衣暴徒是由警車護送出入施暴現場,這兩個證據證明香港政府已經被侵略者挾持。
請香港民眾立即啟動緊急簡易民意程式,宣佈地區進入災難狀態(Declare State of Crisis), 申請聯合國的軍事保護,不然,民眾所有的犧牲與抗爭成果將會被時間消融!
責任編輯: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