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雇員公款打車類型不同,公司的稅務帳單將會有巨大差異。稅務局(ATO)已經證實,讓雇員使用優步(Uber)等拼車服務而不是有執照的出租車服務的雇主,可能要繳納高額稅款。
稅務局說優步和其它的拼車服務不是出租車服務,所以雇主不能享受員工附加福利稅(FBT)減免。稅務局是在經過兩年的行業諮詢後做出這個決定的。
本月,稅務局在其網站上宣布,雖然優步和其他拼車司機都是出租車司機,必須註冊並繳納消費稅(GST),但他們的車輛不是出租車,拼車行程不能像出租車行程那樣享受員工附加福利稅豁免。
員工附加福利稅是指雇主如果為員工提供工資收入以外的附加福利,如公司車輛、工作餐補貼、健康保險等,就必須在此基礎上繳納相應的員工附加福利稅。
布里斯本會計事務所Pilot Partners的稅務服務主任豪利特(Murray Howlett)表示,稅務局的決定自相矛盾,讓人們感覺這些規則應用得不公平。
「優步司機被告知,他們相當於出租車司機,其目的是讓他們註冊和繳納消費稅,但某些出租車行程可以享受的員工附加福利稅優惠,拼車行程卻不能。」豪利特說。
他說,企業過去幾年做出的任何將拼車等同於出租車的決定都可能面臨風險。
「企業過去作出的任何決定,現今都必須服從稅務局的決定。這意味著,(雇主)現在必須為任何不被視為出租車的優步服務,繳納員工附加福利稅。」
「企業可能需要考慮是報銷出租車費還是優步車費更合算。」
長期以來,員工乘坐出租車,雇主可以免繳員工附加福利稅,只要是員工從工作地點開始或結束的單程旅行。但這種豁免僅限於乘坐在州和行政區註冊的出租車。
2017年聯邦法庭裁定,優步司機提供出租車服務就必須註冊和繳納消費稅。
雖然稅務局很歡迎聯邦法庭讓優步司機繳納消費稅的決定,但稅務局一位發言人告訴澳洲廣播公司,稅務局一直認為員工附加福利稅減免並不適用於拼車服務,而只適用於「在各州和行政區獲得營業執照的出租車服務」。
優步一位女發言人對稅務局的決定感到失望,但她說該公司目前正在與稅務局合作,以解決法律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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