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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規劃 律師分享三點關鍵

中高資產者關心如何妥善分配遺產 「強效財務代理人」等文件可省下處理時間和金錢

大紐約區臺灣大專院校校友會聯合會舉辦「財產傳承規劃及信託」講座。圖為參與聽眾與王劭文律師(前排左四)合影。 (黃小堂/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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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遺產規劃是有錢人需要做的事情?規劃中要注意什麼,財產才有最大的保障?專精資產保護和傳承規劃的王劭文律師與現場聽眾分享遺產規劃的三個重點:(1)在有生之年不要輕易將財產送給子女;(2)成立「生前信託」(Living Trusts);(3)辦理「強效的財務代理人」委託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

吸引近百位民眾參加「財產傳承規劃及信託」講座,希望順利將資產傳承給下一代。(黃小堂/大紀元)

大紐約區臺灣大專院校校友會聯合會27日舉辦「財產傳承規劃及信託」講座,特邀紐約州執業王劭文律師主講,吸引近百位關心此議題的民眾。王劭文指出,現代人普遍活的長,心智還很清楚,但身體機能會逐步退化,需在身心健康時須先規劃好財產傳承的問題。

2018年1月,聯邦政府針對遺產稅的部分,免稅額從100萬至提高至574萬,所以百人之中找不到一人需要繳遺產稅,反而需要考慮的是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的問題。

不要輕易將財產過戶給子女

這方面除了文化層面的顧慮,其實還有法律層面的因素。王劭文解釋,增值稅是只要資產有增值,資產賣出時政府要抽稅。

在聯邦法和紐約州法之下,增值稅總體稅率將近40%。這裡衍生出一個問題,「長者想拿(社會)福利,以為名下最好不要有房產,所以在生前先將財產過戶給子女,但是福利沒拿到很多,房子先過戶給子女的話,子女的增值稅反而要繳很多。」

所以父母在有生之年把房子贈與子女,增值稅沒有優惠稅率;但如果父母離世後,子女繼承房子,他們再將房產賣了,政府反而會給子女較好的優惠稅率。

生前信託的優點

王邵文分享,不管是擁有高、中、低資產的民眾,都要考慮一下辦理生前信託,「很多人都說自己不是有錢人,可是他們跟律師談完之後,都認為一定要申請生前信託,省下走法院的流程。」

傳統的遺囑(Last Wills)形式,不能避開冗長的「法院認證」(Probate)程序,也就是說子女要繼承父母財產的時候,要經過法院認證的流程。生前信託的優點就在於此,可以避開法院的程序,「可以幫子女省下很多時間和高額律師費。」

王邵文指出,「用生前信託,把財產從名下轉為信託的名字,父母的生活其實沒有什麼改變,放到信託下面的財產,未來都不需要走法院認證的流程。」

王邵文介紹,對於資產結構簡單、無房產的民眾來說,他們可能不需要成立生前信託,反而可在銀行帳戶指定個人當銀行帳戶的受益人(Transfer on Death, TOD)。

強效的財務代理人

現代人普遍長壽,但是活得久不見得身體可負荷繁瑣的文件處理,王邵文建議民眾,「在有生之年這段時間,萬一有需要的話,應思考誰可幫忙處理財產、簽文件等事情」,這時便需要申請「強效的財務代理人」委託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

因為要是沒有這份文件,萬一民眾之後被認定為殘疾人士,家人子女唯一正式可做的事,是上法院申請為父母的「監護人」(Guardian),「流程花時間、律師費很高、監護人規則嚴格,做事情綁手綁腳。」

法律條文一直在變,專業的遺產規劃還需找專精資產保護和傳承規劃的律師。◇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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