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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偏心父母 遺產給兒不給女

卑詩遺產和繼承法規定,法官在尊重當事遺囑基礎上,有權力對不公平遺產進行重大修改。(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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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都說中國人重男輕女,去世後遺產只留給兒子。其實,加拿大也有偏心的父母。

父母偏心 四女打官司

據CBC報導,卑詩省的印度移民利特夫婦(Nahar & Nihal Litt),3年前去世時,遺囑中900多萬元的遺產,93%由兩個兒子繼承,剩餘7%由四個目前年過半百和花甲之年的女兒分。也就是說,900多萬元的遺產中,四姊妹人均僅能分得15萬多一點。

但這對夫婦生前許多年中,都是由四個女兒輪流照顧。此外,這對夫婦生前打拚積累下的家族財產中,也有四個女兒自年幼起一起幫著父母打拚賺來的。

四姊妹實在不服遺囑,決定打官司,理由是父母老思想,重男輕女。四姊妹代理律師托德(Trevor Todd)對CBC說,這四姊妹打官司,不僅是爭取自身應得利益,還是南亞女性一直想努力爭取的兩性平等權利。

遺產重新分配

卑詩高級法院本週裁決重新分配遺產,四姊妹每人分得近135萬元的遺產,共占父母遺產的60%,遠遠高出父母遺囑中留給她們的遺產。剩餘40%,由兩個兒子平分,人均分得近180萬的遺產。

兩兄弟在法庭上,雖也想為自己多爭取一點遺產,但也承認父母對四姐妹沒盡到父母應盡的道德義務。其中一個兒子在法庭上作證時稱,當初他也告訴父母遺囑對姐妹們不公平,勸他們修改遺囑,但父母不聽。

法庭裁決書顯示,利特夫婦1964年從印度移民加拿大時,幾個子女年齡從3歲到14歲不等,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打拚,一家人逐漸積累不少房產,還買下幾個農場。過程中,幾個孩子年齡稍大一些時,都幫著父母幹活,兩個兒子在農場幫忙,幾個女兒負責家務。

父母傷害太深

幾個女兒在法庭上表示,父母總是重男輕女,尤其是兩個大女兒佳本德(Jasbinder)和莫辛德(Mohinder)總是被母親苛責。她們說,父母帶給她們感情上的傷害,至今仍時時隱隱作痛。其中有個女兒被父母重男輕女老思想傷害太深,有20多年和父母斷絕關係。

儘管女兒遭受父母不公待遇,利特夫婦在生前生病幾年中和臨終前的幾個月中,主要是由兩個大女兒照顧。如今利特家的幾個子女均各自成家,經濟寬裕,生活富足。其中幾個子女,即使不繼承父母遺產,也有幾百萬的資產。

卑詩遺產和繼承法規定,法官在尊重當事遺囑基礎上,有權力對不公平遺產進行重大修改,確保當事人遺孀和子女都能得公平繼承遺產。托德認為,法官裁決很好地平衡了雙方利益,他的客戶非常滿意裁決結果,認為官司打贏了。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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