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00萬 安徽前公安副廳長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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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11日訊】7月11日,中共安徽省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趙強,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60萬元。

趙強被指,2004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交警總隊總隊長、副廳長職務便利,在信息化建設及維護、設備採購、車牌號辦理、貨款催要等方面謀利,並收受他人賄賂;利用職權和地位,為他人在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利,亦收受他人財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共計折合人民幣499.5858萬元。

從指控來看,趙強在退休後仍涉貪腐。

現年61歲的趙強,1982年1月起在安徽省公安廳任職,曾任該省公安廳辦公室祕書科科長、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等職;2004年9月調任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2014年5月起任省公安廳副廳長兼黨委委員;2017年9月退休。

2018年4月4日,趙強落馬。這一天,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政委、安徽公安職業學院院長殷偉也被調查。

趙強、殷偉,與2016年5月落馬的安徽前司法廳副廳長、合肥市公安局前局長程瀚,都曾在安徽省公安廳任職,三人仕途有交集。其中,趙強與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廳至少有19年的交集。尤其在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期間,趙強、程瀚兩人曾都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此後趙、程又先後出任辦公室主任。

2017年12月13日,程瀚案開審,被指控收賄1,820萬餘元,插手干預案件等。2018年7月13日,程瀚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半。

隨後,程瀚上訴,2018年11月9日,二審判決維持一審17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

程瀚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海外明慧網指,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廳一處處長期間,對安徽省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責任。在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的7年時間裡,對合肥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奧運期間的大規模騷擾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此外,近3個月,中共多省公安廳官員落馬。

7月8日,寧夏公安廳指揮部主任吳海波落馬。

6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雲輝落馬。6月15日,寧夏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王小平被查。6月3日,湖北省公安廳中共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董國祥被查。

5月13日,湖北省公安廳前副廳長郭唐寅被查。

4月29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前巡視員閆子忠被查。4月17日,安徽省公安廳前副巡視員王輝落馬。#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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