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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汽車太燒油 墨市男告三菱 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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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墨爾本一男子稱其三菱車的燃油消耗量比汽車擋風玻璃標籤上所顯示的耗油量要大得多,因此把經銷商告上法庭,結果勝訴。三菱公司對此提起上訴。

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判定上述標籤上對油耗量的描述「異乎尋常且誇大」,勒令Berwick三菱經銷商退還貝戈維奇(Zelko Begovic)3.95萬澳元。

2017年,貝戈維克想買一輛更省油的汽車,最終從Berwick三菱店買了全新的2016 Triton GLS DID Auto DC-PU。

車的前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個標籤,寫著該車的耗油量為:在城市中行駛時,每100公里耗油9升,鄉村道路上為6.8升,「綜合測試」結果為每100公里7.6升。

標籤上的免責聲明說:「實際油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取決於多種因素,比如交通狀況、車輛狀況和你的駕駛方式等。」

然而,貝戈維奇認為,這輛車比標籤所述的更耗油。他從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間保存了19張加油站收據。

貝戈維奇在2017年將汽車三次開回Berwick三菱店,並於2018年開到另一家三菱經銷商處,要求他們檢查汽車的耗油量,但結果沒有發現故障。

2018年晚些時候,他和三菱合作進行的三次測試結果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否認標籤信息的準確性。但民事和行政法庭認為,這些測試顯示,標籤上的油耗量無法在「公路上」得到驗證。

ABMARC公司工程技術主管溫克爾曼(Andrea Winkelmann)為貝戈維奇完成的調查報告顯示,這輛車的實際耗油量比標籤上所述的要多26.7%。

三菱公司稱,這份報告不應該被作為證據,因為其調查使用了法規不要求的測試,但該公司沒有提供專業證據來挑戰溫克爾曼的報告。

三菱公司表示,一些法規接受的測試方法可以產生更具吸引力的結果,並稱這是導致油耗量差異的原因。

但溫克爾曼在出庭作證時說,這並不能解釋像26.7%這樣大的差異。法庭接受這一說法。

法官說:「我得出的結論是,該標籤具有誤導性和欺騙性。我的發現僅適用於案件涉及的這輛車。」「我發現經銷商和製造商都存在誤導性和欺騙性行為。」
澳洲三菱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非常不認同」這一調查結果。

該公司稱,法庭考慮了一個與標準測試不同的測試方法,兩者的結果「沒有可比性」。

「這個測試使用了不同的標準來達到一個結果,包括車輛負重和燃油質量,並且測試發生在實驗室條件之外,因為他們使用了便攜式的測試設備。」

「澳洲三菱汽車公司注意到,現實環境測試和實驗室測試不同。所有車輛的耗油量信息標籤上都寫著『實際油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取決於多種因素,比如交通狀況、車輛狀況和你的駕駛方式等』,這適用於當今道路上所有的車輛。貝戈維奇先生還改裝了他的車,這也可能造成油耗量增加。」

三菱公司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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