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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或推新法 禁電力公司一年內漲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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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秀媛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你是否曾經簽了一個看起來很便宜的電力供應協議,幾個月後帳單就幾乎漲了50%?維州的電力市場監管機構提議改革法規,以全面禁止這種被稱為「誘導轉向法」的營銷手段。

近日,維州基礎服務委員會(Essential Services Commission)在一份討論文件中探討了多項改革提議,其中一項為要求電力供應商在與消費者簽訂協議後,12個月內不能更改收費標準。

這份文件探討了如何實施此前一項能源零售市場調查報告中的建議。這些建議包括:

* 電力公司要告訴消費者報價在多長時間內保持不變;

* 在合同到期後,將用戶轉入一個與此前最相近的一個套餐中;

* 在合同到期時,要確保用戶不會失去優惠或折扣。

基礎服務委員會將在7月2日前就這些改革建議徵求意見。若在12月份獲得批准,這些新政可能從2020年7月開始實施。

委員會能源事務主管麥克道爾(Sarah McDowell)說,具體的實施時間以及違規的後果由維州政府決定。

她說:「我認為就更廣泛的改革計劃而言,最終這關乎恢復消費者對市場的信任,讓他們相信這個市場可以為他們服務。」

「如果他們參與其中,就可以獲得一個公平的交易,在簽協議時知道電費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不會改變。」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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