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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告中餐館 再添兩家

林國強不是唯一一個一年提告多次的殘障人士 華埠也不僅僅是20多家被告

勿街21號的合記飯店(Hop Kee),因餐館入口處是樓梯,6日被殘疾人提告。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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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本週四(6日),華埠再有兩家中餐館因沒有設置殘疾人通道及設施,被一名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提告,分別是勿街21號的合記飯店(Hop Kee)以及喜士達街171號的甘來飯店(House Special)。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這名殘疾人一年提告多次,從今年3月份至今已告了10家華埠中餐館。(蔡溶/大紀元)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這名殘疾人在過去四年提告了20多家華埠中餐館,今年的提告動作更為密集,從今年3月份至今已告了10家。如果每個案件獲賠1,000美元起步,他三個月內至少可以收入1萬美元。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這名殘疾人一年提告多次,從今年3月份至今已告了10家華埠中餐館。(蔡溶/大紀元)

一些已經與林國強達成和解條件的中餐館經理表示,花錢了結此事之後,並未看到「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前來就餐。因林國強有專門的律師幫他交涉,他對眾多被告而言,官司打了多少年都還是「神秘人物」。坊間因此盛傳,林國強根本沒有來過被告的餐館吃飯,他只是看谷歌實景地圖提告,「因為華埠樓房設施陳舊難以整改,按殘疾人法規看,他都可以挨著去告。」

數據顯示,林國強不是唯一一個一年提告多次的殘障人士,華埠也不僅僅是20多家被告。例如去年10月提告華埠勿街45號茶餐廳的殘疾人Christopher O’Rourke,已經在曼哈頓告了數十、近百家單位(其名下有大約97宗案)。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有數千起殘疾人的官司,原告方基本都是固定的一些人,都有專門幫他們交涉的律師,可謂經驗豐富。

被告者除了華埠中餐館外,小意大利、下東城、曼哈頓中城也有不少餐廳中招。華埠商業改進區行政總監陳作舟表示,為了對類似事件進行調查,他們號召受害餐館前來登記,但響應者無幾,原因是殘疾人代表律師要求被告簽協議,同意付錢和解後不能聲張。然而,這也促使大面積的商家輪番中招,而外界不知,聯邦立法部門就不會修法。

殘疾人法律原意是保障殘疾人士,但被不當利用,對社區做小生意商家的影響很大。許多小餐館為家庭式的小本經營,租用的百年舊樓,無力花耗金錢改造舊有設施,也不太可能擠占彈丸之地的用餐空間,設置殘疾人專用的輪椅升降機,和便於殘障人士的輪椅通行和回轉的衛生間及廊道。陳作舟說,有一家賣酸奶的店竟然被三名不同的殘疾人狀告,最後因「賠不起,關門了事。」

《美國殘疾人法》從1990年開始實施,從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登記看,自2005年開始,類似的濫告現象從未停歇過,且越演越烈。一些律師在專門幫助「碰瓷」者,僅從今年6月1日到7日上午,6天內就有20宗殘疾人提交的新訴狀。◇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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