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埠商家、非牟利機構已被特定殘疾人盯上,最新遭遇訴訟事件的是勿街15~16號的「新合利飯店」、「合利飯店」和62號的紐約中華公所!本報記者查閱法庭資料發現,一名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至今已經告了至少21家華埠中餐館和非牟利機構,尤其是勿街接近堅尼路一段,被告單位可以說是「挨家挨戶,戶戶不漏」。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殘疾人林國強以「感覺受歧視」為由,5月19日將「新合利飯店」、「合利飯店」、中華公所及中華大樓告上法庭。
訴狀中指出的不符合殘疾人法規之處共31個:門前沒有斜坡供輪椅進出,也沒有升降機供殘疾人通往設在地庫的下層餐廳;未在入口和餐廳內提供牢固連接的地板墊;銷售櫃臺太高,沒有按殘疾法要求在主櫃臺上加裝低矮櫃臺( 高度應距地面最高36英吋,寬度為36英吋);收銀臺高度不合;放在銷售櫃檯上的菜單和名片太高,輪椅殘疾人夠不著;未能在整個設施內提供充分和清晰的方向標誌;也沒有貼上殘疾人專用標識和「提供無障礙服務」標誌。
廁所更是「障礙」重重,殘疾人廁位有許多細節標準,如轉彎半徑、扶手桿、無障礙壁掛式小便器、低位沖洗設施、低位皂液器和電動干手器,水槽上的水龍頭把手、洗手間門把手的設計要規範,包括在洗手間的盥洗盆下方暴露的熱水和排水管上提供隔熱,以防止燒傷和刮傷。
與三月、四月份的7個訴狀類似,林國強在五月份的訴狀中只要求每一家被告各支付1,000美元賠償金,以及律師訴訟費用,這比被告選擇打官司的費用要低。不過,他要求法庭命令這些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加裝殘疾人便利設施,商家僅僅安裝升降機的整改費用就不菲。
勿街成被告「重災區」
記者查閱南區聯邦法庭的資料發現,從2015年8月6日起,林國強在華埠接連告了21戶,包括大旺、456餐廳、都升海鮮大酒樓、利口福、上海喬家柵、上海和平飯店、波記潮州小食、味悅軒、格蘭街218號迎旺飯店、煌上煌酒家,以及今年新告的11家。
早期的許多官司,被告都耗費了2~3年的時間結案。尤其是勿街接近堅尼路一段幾成「重災區」,這一帶餐館幾乎「一個不漏」都站到了被告席上,多家餐館的經理都說,對這個「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毫無印象,不知他是否來過店裡,莫名其妙就成了被告。
早期被告的中餐館大都「花了幾萬」賠償。位於勿街66號的篁上篁,在2017年12月被林國強提告,最終賠償了2萬美元,餐廳總裁伍雁嬋表示,她與房東都不願將此事鬧大,於是各自拿出1萬賠償給原告。此外,由於其門前無法安裝固定坡道,特別安裝了方便殘疾人士按響的呼叫鈴,鈴響後工作人員會出門手動放置斜坡,助客人進入。
殘疾人法案無豁免 中華公所也被告
協同這名殘疾人士提出控告均出自同一名律師之手。目前的訴訟大多集中在曼哈頓華埠,布碌崙出現一些個案,皇后區尚未傳出商家受害。
這名殘疾人先前只告華埠中餐館,然而最新的案例顯示,他開始盯上非牟利機構。中華公所主席伍銳賢早前曾說,中華公所(CCBA)和中華大樓(The Chinese Community Center, Inc.)屬於非營利的公共慈善機構,不會被告。然而,訴狀通過引證《美國殘疾人法》第二章強調原告的觀點:「任何殘疾人不能因殘疾不能參加一些活動或者享有公共機構的服務,或者成為歧視的對象。」
華埠多家餐館連鎖被告後,多名律師都建議,聯邦的殘疾人法案沒有豁免的情況,此類案件證據確鑿,被告沒有多少爭辯的空間,最好的一條路,就是改進、儘量「合規」。實在沒有條件,比如老樓或者路太窄,就先放上幫助殘疾人的標識。
那些還沒有被告的,儘量做好無障礙設計,以免於日後蒙受更大損失。◇
責任編輯: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