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高科技,已成為中共對台滲透的核心目標之一。
近年來,中共或中資企業屢屢通過竊密、挖角、強迫技術轉讓等手法,從台資(在台或大陸)企業或外商在台子公司竊取關鍵技術與機密,此類案件逐年增加。如何防範中共的技科滲透,保住台灣科技島優勢,已成為台灣政府的重要課題。
中共慣以發動商業間諜戰,對外竊取知識產權及商業機密,台灣與美國都是其主要攻擊目標。據美國聯邦調查局報告,美國的商業間諜案,有高達九成與中共有關。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上台後,美國從國安高度重視商業間諜問題,並把中共列為頭號對手。
台灣科技業遭中共或中資企業竊密案件也層出不窮,除了美商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 Inc.)控告福建晉華與聯電共謀竊密外,其它包括台積電、鴻海、宏達電、聯發科、奇美電、南亞科、華亞科、聯詠、晶電光等科技大廠,也都曾遭中國企業挖角竊密。
半導體產業是台灣的科技龍頭產業,其產值高達新台幣2.6萬億元,占台灣GDP的15%,總就業人口達23萬人。在台灣新竹科學園區,半導體產業營業額更占整個竹科營業額約3/4。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務室主任何燦成表示,台灣2013年修正《營業祕密法》將營業祕密侵害案件引入刑事責任,是為了協助企業被中國大陸挖角竊密的事情能夠被遏止,因為這畢竟是不正當的手段。據法務部統計,近4年來,地檢署受理違反營業祕密法案件的偵查新收人數增至911人,呈逐年增加趨勢。
中共對台灣科技產業滲透嚴重,其常見手法至少有以下七種:
一、中國企業通過高薪,誘使台灣科技公司或外商在台子公司的高管、工程師離職,帶著技術機密前往大陸
案例一:2018年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書指控,中國福建晉華和台灣聯電及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美光(Micron)商業機密,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電腦處理器使用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晶片。起訴書提到,涉案3人是前台灣美光總經理陳正坤,及工程技術人員何建廷和王永銘,他們在加入聯電時竊走美光在台子公司台灣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2年的晉華。
案例二:台積電工程師偷28奈米資訊,洩密給大陸科技廠在台灣遭起訴。台積電查獲離職的吳姓工程師曾於任職期間,涉嫌竊取28奈米製程機密,並打算在離職後飛往中國大陸,提供挖角他的中國無錫華潤上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報請檢調單位偵辦。新竹檢方2018年4月18日將吳姓工程師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與背信罪嫌提起公訴。
案例三:HTC宏達電(宏達國際電子)2013年爆發「內鬼」案,前設計部副總經理簡志霖等人,被控將機密資料攜往中國北京。簡志霖帶公司員工及機密到大陸,背後主謀竟是四川市成都政府。簡志霖涉竊HTC將發表的手機「圖形介面」機密,帶去大陸提交給成都市政府,準備與四川官方合作開公司。
宏達電於2013年8月對簡志霖等人提告,指控他們將機密資料攜往北京,並打算與大陸金主另起爐灶,簡志霖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4月11日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證交法》背信等罪,判處簡志霖有期徒刑7年10個月。
案例四:台積電半導體化學原料供應商德商「巴斯夫(BASF)」在台子公司,由黃姓等6名現任高階主管及林姓離職高階主管竊取電子級化學品的關鍵技術與製程,提供給大陸公司江陰江化微電子,竊取技術市值高達1億歐元(約新台幣36億元)。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隊長呂松浩今年1月7日強調,「大陸科技產業積極高薪挖角台灣優秀人才,不僅造成企業損失,也大幅危及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案例五:聯詠科技曾姓、彭姓前主管,於2016年間與上海明遨科技達成協議,從網路下載聯詠內部OLED面板驅動IC及VR研發機密檔案資料,洩漏給明遨。明遨給予曾男該公司總經理職務及近3倍薪資。曾男還挖角聯詠多名員工,跳槽至他以配偶名義在台元科學園區內設立的竑遨科技。經偵查後,檢方1月15日依《營業祕密法》起訴4人,法官裁准扣押4名被告的現金、房產等財產。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台積電的技術被竊取到大陸眾所皆知,他們應該很清楚中共靠竊取技術來發展科技,而台積電在南京興建的12吋晶圓廠,是大陸製程最先進的晶圓廠,「其實在大陸設廠你要怎麼保密?根本就沒辦法保密,台積電或任何高技術公司到大陸去投資,就是準備被人家偷技術,也不知道台積電為什麼要到南京去設廠。」
前仁寶電腦法務副總祁建年表示,就他所知,中國企業在大陸發展高科技相關產業,經常以高薪挖走台企工廠製造部的資深工程師、副理到經理以上的幹部,多半給約3至5倍薪水,副總級則高於5倍。他表示,他們挖走台灣人才可以了解公司的發展方向,知道你們朝哪個方向研究,就可以早一步踏進來,甚至把主要負責研究的人挖走,「就直接把你的研究成果拿去,這是台灣科技業最痛心的地方。」
祁建年說,台灣科技業研發投資這麼多,有的產品還沒完成,但發現在大陸已經有人做出來了,在過去有不少這樣的例子。他表示,中企滲透台灣科技業,他們想進入哪個部分的製造供應鏈,就設法找台灣科技產業的公司,把裡面的製程、製造設備偷走,「他們就完全不需要投資了,主要是減少投資成本,而且他們拿到手之後,在大陸投資可以做改良、改善,成本降低在營業上獲利毛利就增加。」
二、中共官方及中國企業大幅挖角大陸台資企業,竊取技術機密
案例:總部設在深圳的比亞迪挖角富士康集團員工400人,竊取上萬份商業機密文件到比亞迪。2003年比亞迪創辦人王傳福找到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希望鴻海幫忙做電池殼,當時比亞迪只是一家生產手機電池的小公司,鴻海則已是手握幾十億美元訂單的代工龍頭。據郭台銘回憶,「我還帶他參觀富士康的工廠,結果他看到我們賺錢,就挖走我四百多個幹部,偷走上萬份文件。」
王傳福在大陸複製郭台銘事業模式,打造如鴻海的手機代工產業鏈。郭台銘說:「山寨頂多只是抄襲、模仿外觀,有人查還會躲躲藏藏。比亞迪不只是抄襲,甚至派商業間諜竊取我們的資料,然後毀滅證據。」2006年富士康將比亞迪告上法院,最後卻只有少數幾名比亞迪員工被判有罪,王傳福則全身而退。
台灣財信傳媒董事長、《今週刊》發行人謝金河表示,這些年,中共喜歡喊「彎道超車」,很多技術來自全球,而兩岸之間的特殊關係,成為中共彎道超車最直接的捷徑,「如今他們變成老虎,我們變成小貓。」
他強調,這次美中貿易戰,美國對智慧財產權最在乎,台灣如果對維護企業營運機密、技術專利這麼不用心,這可能是台灣最大的傷害,「如果高階人才,高級知識分子這麼沒有品德,為了錢什麼都可以出賣,那麼台灣最後剩下什麼?」
三、中國企業來台成立子公司大幅挖角台資企業,取得技術
案例:中國科技巨頭華為跨海到台灣成立子公司訊崴科技,入駐新竹台元科技園區並挖走人才。美國商務部5月15日宣布將華為列入涉及違反美國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利益,而華為在台的總代理商訊崴科技,也被列入實體清單範疇中。
台元科技園區有二百多家科技廠,是台灣主要的IC設計產業聚落。華為透過新加坡商在台成立訊崴,台北設有管理中心、手機測試、維修部,在新竹台元科技園區則是IC設計事業部。訊崴在聯發科併購晨星半導體之時,挖角二十多名做手機晶片的晨星工程師跳槽到訊崴。
四、中共通過華為等中資公司生產的科技產品,在台灣企業、科研單位使用,竊取機密回大陸
華為公司產品因涉及安全與竊密問題,遭美國等多國禁用,台灣政府部門與研究機構也擔憂遭到華為設備竊密,相繼禁用華為網絡設備與手機。
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1月14日發布通告表示,為了維護資訊安全,將不支援華為手機和電腦使用其內部網路。
中華民國行政院1月14日表示,政府機關已全面禁止使用包括華為在內的中國品牌資通訊產品設備。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證實,總統府、行政院與中央各政府機關,多年前已全面禁止在公務上使用中國品牌的資訊產品,「當然也包括華為」。
根據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網絡安全公司Finite State完成的一份最新調查報告,華為製造的電信設備比競爭對手的設備,更容易被黑客惡意入侵。這項研究成果呼應了美國提醒各界注意華為設備具國安風險的主張。
曾看過該報告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在報導中說,研究人員發現華為所生產的企業網絡各項設備,近1萬個固件(firmware,又譯韌體)映像(image)被編碼進超過500個產品中,逾50%至少包含一個會被入侵的漏洞。研究人員將這些漏洞稱之為「潛在的後門」,可以允許具有固件知識和相應加密密鑰的攻擊者進入華為設備。
五、中共官方及中國企業挖角台灣工研院、大學教授,竊取技術機密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日前在交大舉辦的論壇中表示,中國大陸有「千人計劃」在海外挖角高層次人才,他們不是那麼單純所謂培養人才,而是要把台灣的機密帶回來。
劉尚志說,台灣工研院被挖走很多人才,與科技企業有產學合作的大學教授,都是大陸高薪挖角的對象,但中資以高薪挖角後,「利用幾年就把你丟棄,台灣的科技人才要警惕。」
六、台灣同業併購,被併購公司總經理到大陸成立公司挖角原企業員工,竊取技術機密到大陸
案例:2000年中芯國際大舉挖角台積電人才的重大營業祕密案。台大機械系畢業的張汝京,赴美留學後進入德州儀器,1998年張汝京回台接任世大積體電路總經理。
2000年台積電併購世大,張汝京離開世大赴大陸創立中芯國際,大舉挖角台積電人才,帶走晶圓技術,積極複製台灣晶圓代工模式。2003年8月,台積電在美國控告中芯國際竊取技術;2009年底,台積電勝訴獲賠2億美元及中芯10%股權。
七、中企欲併購台高科技產業,或經第三地繞道投資台企,取得技術機密到大陸
案例:大陸半導體紫光集團董事長趙偉國,2015年曾喊出要併購台灣的力成科技、矽品、南茂三大封測廠,但在台灣朝野疑慮高科技專業人才與技術流失下,被經濟部投審會擋下。
不過,最後矽品、南茂等公司,將大陸子公司三至五成股權賣給紫光。紫光集團取得日月光控股旗下矽品在蘇州轉投資封測廠矽科三成股權後,2018年8月再入股日月光半導體在蘇州轉投資的封測廠日月新,並取得日月新3成股權。
據《天下雜誌》報導,中資冒充港資、新加坡資金,找香港、新加坡公民當人頭,再請會計師製作假證明,能規避台灣中央、各縣市地方政府對陸資的審查。而新竹台元科技園區更藏著一群港商,專替陸資挖走台灣科技業的技術與人才。
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表示,鑫澤數碼化身港商,替中國IC設計公司挖角台灣IC設計人才、竊取技術,惡名已經傳遍業界。訊崴則化身星商赴台元園區大挖台灣IC設計人才。
企業加強安全防護 防中共及中企竊取機密、挖走人才
「如何防範營業祕密被竊取?」前仁寶電腦法務副總祁建年表示,到台積電、聯電公司,照相的手機都不能帶進去。公司製造上的製程或配方、製造的參數,這方面若不是受到專利的保護,則只有通過對內部營業祕密的管理內部制度來控管,「對於會接觸到營業機密者的管理是最根本的,現在高科技產業對這方面都很重視,大企業應該都有一定的內部管理規則,尤其要提醒重要人員遵守這些規定」。
祁建年建議,公司的IT,對所有電腦、所有資料、收到的信箱做一些控管,公司重要幹部握有公司的技術要列管,「公司內部管理很重要」。他表示,內部規則要訂定,公司產出的所有營業祕密保存在哪裡,哪些人才有權接觸,要做內部教育訓練,告訴員工無權者不可去接觸。
他表示,企業內部所有資料,MIS(管理信息系統)部門在管理時,對於外部來的EMAIL(電子郵件)要過濾,也不能讓駭客入侵破壞電腦;並防止國外或大陸企業來挖角,甚至對公司重要幹部信箱,有權定期做資安檢查,去看有無發EMAIL給業務主要競爭者。
「員工剛進來要簽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他說,之後隨時隨地提醒他們,要遵守這些規定。剛進公司的人會看過去在哪裡工作,有無不法帶走人家的營業祕密;離職的人要訪談去哪裡工作,電腦是否有交接清楚,不能帶走公司營業祕密。
「法務部有協助高科技產業建立管理及做偵防的動作」,他表示,公司一旦發現有人可疑時,因為公司內部沒有偵察權,「其實違反營業祕密很困難破案,也是因為請法務部來協助,私下暗地裡調查才有機會破案」。
何燦成表示,營業祕密外洩案逐年增加,透過地檢署受理案件偵查結果,發現許多業者未做好營業祕密保密措施;智慧局也從2016年起,每年於北、中、南部共舉辦3場活動宣導,輔導業者了解營業祕密構成要件及合理保密措施。
台灣應修法防中共滲透、強化台美司法互助 提升高科技競爭力
「真言滔滔客」召集人、前資深財經記者趙曉慧表示,中共想發展什麼產業,台灣就被掏空什麼產業,美國及世界各國無論誰當家,都不會坐視自己家裡一直遭小偷,「台灣應修法(《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防止中共積極滲透台灣,並強化台美司法互助,讓台灣的智慧財產、專利保護,符合美國的需求,提升台灣高科技的競爭力。」
針對中共及中企竊取台灣高科技商業機密,趙曉慧建議,修《刑法》對於未經合法授權,在大陸地區、港、澳或外國使用,須坐牢併科罰金,未遂犯也適用。對於中資透過第三地繞道來台投資,建議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加上「出借人頭罪」,知悉為中資卻借名協助其繞道以規避審查者得予處罰。
中華民國銓敘部6月24日在官網發布個資外洩通知,指出國外網站揭露疑似銓敘部掌理的59萬筆個資,影響範圍為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送審人員歷史資料,實際影響人數則有24萬3,376人。對於竊取公部門國安機密,趙曉慧建議,修《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對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之經濟機密為洩露、竊取、未經同意使用,需要被規範和處罰。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關於台灣法治的改革面有三項建議,第一是攸關國家安全的經濟間諜行為要如何立法的問題,她認為可仿美國《經濟間諜法》規定修法,如果有外國政府勢力介入的竊取行為,就是經濟間諜的行為。第二要有一套和跨國犯罪經濟間諜或跨國營業祕密竊取的司法互助或引渡的SOP。第三是《營業祕密法》修法,增加偵察中的「祕密保持令」制度。
智慧財產局法務室主任何燦成表示,政府查緝科技業竊密案件速度已加快,業者希望判決審理時程也能加快速度。智慧局與台灣營業祕密保護促進協會合作,邀請業界與檢察官與會,業界專家說明,如何做好公司內部的合理保密措施;檢察官則從實際偵辦的觀點來說明,如果遇到這些案子,有哪些需要企業的協助。
何燦成說,業者希望竊密案能速偵速審,政府也推動《營業祕密法》修法,新增偵查「祕密保持令」制度,並增訂「違反祕密保持令罪」,防止偵查中造成營業祕密洩漏,以加速偵查時程。法案在立法院等待朝野協商,因為這次會期沒辦法通過完成立法,希望下次會期能儘快完成。智慧財產局也辦理法官參訪企業,讓法官了解工廠運作,加強法官對業界營業祕密的實際了解,以加速審理時程。
明慧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曾耀賢說,美光控告福建晉華與聯電共謀竊密事件,美國給台灣廠商很大啟示,高科技業不可能只跟中國做生意,不理會美國法律就可以生存。他表示,台灣市場就這麼大,科技業一定要具備打國際盃的能力,面對美中貿易戰,台灣企業要趁此機會加強法規遵循、國際法規遵循、美國法規遵循的認識,還有對營業祕密的認知重新審視,並建立智慧財產權、專利的管理制度。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表示,台灣高科技產業與美國、中國的關係緊密,台灣不可能置身美中貿易大戰之外,而台灣最需要強化自己的競爭力,未來對美國法律的掌握也要更清楚。美國一旦發現有美商營業祕密從台灣流出,聯邦調查局與司法部都可能介入調查,台灣企業不可不慎。
趙曉慧表示,大陸高科技業為政治服務,淪為中共監控社會工具,台灣科技業產品不能淪為中共迫害人權的監控工具;面對全球圍堵中共態勢儼然成形,美國要求中共要按照普世價值,正當做生意、公平競爭,「美中貿易戰是台灣的好機會,台灣高科技產業的研發能量、供應鏈完整,其實是美國高科技產業的後援,包括台積電生產的晶片絕對安全、不會有後門程式,這讓美國非常放心。」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中共是計劃經濟,「中國製造2025」計劃旨在取得高科技領域的主導優勢,他們採取盜竊等非法手段,竊取台灣攸關國家競爭力的關鍵技術,已成國安問題,「台灣各界要認知中共對台灣的敵意,政府要積極阻止中共對台的滲透」。#
責任編輯:黃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