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金山乃至全美國,「白蘭製造了舊金山市長」這樣的說法很流行。殊不知,這是一個被誇大、被有意製造的造勢假象。知道舊金山政治運作的人都知道,其實舊金山華人市長李孟賢上任與白蘭的關係並不大。
有一次,當問到他這個市長是不是白蘭製造的時,李孟賢一臉苦笑,對那位記者說:「不是這樣的。」一位曾經幫李孟賢助選的社區人士說:「其實,市長躲她都來不及,還談什麼製造?」
其實,正是白蘭對李孟賢選戰的參與,給李孟賢帶來了變數和麻煩。表面上白蘭風風火火的到處拉票,使用各種不法手段,最後被當時民主黨主席佩斯金告上市選舉委員會,多名市長候選人聯名要求調查李孟賢陣營的獻金和做票醜聞。儘管控告劍指李孟賢,但所有被指控的內容,都是白蘭操縱的人幹的。
最典型的是,一家與市政府簽約的收集垃圾公司Recology,其首席執行官最後承認:公司的一位高管迫於白蘭的壓力,讓兩名工作人員在當年6月份已經將60個表示願意捐款的簽名交給了中華總商會,7月又蒐集了57個簽名,另外在該公司的活動室裡還有86個簽名尚未交出去。
Progress for All捐款險把李孟賢拉下馬
白蘭還找人 成立了一個叫Progress for All的組織,發起「選吧,李孟賢」運動。該組織宣稱,其資助來自草根族。但據2011年8月4日《舊金山紀事報》的報導指出,該組織的經費來源,幾乎全都是來自一小組與政界有關聯的人。主要捐助者都是與前市長布朗或白蘭有緊密關係的人。
根據 Progress for All組織的財務帳目,在當年5月16日至6月30日之間,有9個主要的捐款者向該組織捐了共4.1萬美元,其金額從3千至5千美元不等,而該組織獲得的總捐款才4.8萬美元。
美國舊金山民主黨主席佩斯金(Aaron Peskin)和五位市長競選人,要求舊金山市的倫理委員會調查Progress for All組織,是否代表李孟賢或在李的操縱下從事了違反選舉法的勾當。美國退休的高等法院法官柯普(Quentin Kopp)也致函舊金山地區檢察官賈斯康和美國檢察官辦公室,要求對白蘭參與Progress for All活動進行獨立的刑事調查。舊金山市參事會主席邱信福於當年8月4日表示,希望對Progress for All組織指控的調查,能儘快進行。
按照選舉法,競選人從每位捐款人那裡獲得的捐款不得超過5百美元,而因為當時李孟賢還沒有正式宣布參選,Progress for All組織從每位捐款人那裡收到的捐款就沒有限制。
李孟賢的發言人藩拉韋(Christine Falvey)表示,李市長沒有介入「選吧,李孟賢」的運動,也不知道誰捐了錢。
7名市長候選人聯名要求FBI調查
舊金山FBI於2011年10月22日收到了舊金山市長候選人柯里爾(Paul Talcott Currier)的重罪投訴,要求對舊金山代理市長李孟賢陣營的涉嫌非法獲取選票的行為進行調查。10月22日,七名美國舊金山市長候選人聯名簽署了一封信函,要求美國聯邦和加州檢察院調查舊金山市長選舉。
七名市長候選人認為,為李孟賢2011年市長選舉服務的舊金山鄰里協會(SF Neighbor Alliance)員工,防止了選民自己在選票上選擇,涉嫌違反了美國1965年頒布的投票權法案,以及加州有關競選活動的加州選舉準則、選民權利法案,以及其它法律。
《舊金山灣衛報》2011年10月21日發表了《目擊:李孟賢支持者標記別人選票》的文章,曝光舊金山代理市長李孟賢支持者指示選民投票,並上傳了兩段視頻。視頻中李孟賢陣營的標誌、工作人員的指示行為、地點等關鍵信息清晰可見。柯里爾表示,根據他的了解,該視頻的拍攝地點應該是在 Stockton Street,介於Jackson 和 Pacific之間。柯里爾同時表示,FBI可以清晰地從視頻中看出,這些工作人員是不是為中共政府工作,或是否為白蘭或威利.布朗工作?他覺得視頻中的一些女工作人員,看起來像在2010年第6區的市議員競選中市議員金(Jane Kim)陣營的工作人員,而他當時就在該陣營工作,和很多義工接觸過,他說覺得她們非常眼熟。
聯名投訴的七位市長候選人為賀大器(Jeff Adachi)、奧圖皮埃爾(Michela Alito-Pier)、艾華樂(John Avalos)、邱信福(David Chiu)、赫雷拉(Dennis Herrera)、瑞斯(Joanna Rees)和余胤良(Leland Yee)。有意思的是, 提到的這2段視頻相關信息顯示,其中一段視頻由Adam Keigwin拍攝,而余胤良辦公室發言人也叫Adam Keigwin。
李孟賢的民調支持率由此一度下降!李孟賢陣營的人看到,本來順利的選舉籌備怎能被白蘭引起的政治醜聞而拖下水?有人開始思考並認識到,沒有必要淌白蘭這渾水。不僅如此,有關白蘭發狠威逼和欺騙李孟賢與邱信福的傳聞在舊金山傳開。這些都埋下了李孟賢陣營決意與白蘭分道揚鑣的苗頭。(待續)
註: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報立場無關。◇
(此文發表於1242F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