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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囉哈過勞 時代力量桃園:交通部應檢討法制

阿囉哈過勞,時代力量桃園黨部要求交通部應檢討法制。(時代力量桃園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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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時代力量桃園黨部12日針對阿囉哈司機因為超時工作、過勞導致車禍的意外,造成3死13傷,客運司機的過勞嚴重影響行的安全,同一日在南崁,一輛由中壢發車前往台北的國光客運,也在國道一號蘆竹段發生嚴重車禍,客運司機不幸身亡,提出交通部應該要立即修正《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對於「駕車時間」的定義和上限,立刻回歸勞基法,讓駕駛可以在安全不過勞的狀態下開車。

桃園黨部指出,桃園市民有許多人必須通勤至台北上班,國道客運的安全更顯重要,然而,交通部在相關的管理上卻嚴重缺乏,包括在《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客運司機的駕車時間為每日十小時,已經超過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的上限,除此之外,交通部更擴張解釋「駕車時間」是「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讓客運司機處在指揮監督的時間上更長。

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輸入「客運」,今年至今已有32個客運業者違法事實;若從去年一月開始至今,共計有169件違法事實!顯然客運業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非常嚴重而普遍。桃園客運與中壢客運從去年至今,也被勞動部查到違反勞基法共計有19件案子。

時代力量桃園黨部認為,依照公路法第47條,在有影響交通安全疑慮的狀況之下,交通部可以停止一部分的營業或者是勒令停業,但是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交通部拿出任何一點辦法來處理。

時代力量桃園黨部提出訴求,包括,修法:重大累犯雇主,應課予刑責。其次,要落實:要求勞動部不應以是否初犯作為是否裁罰最低金額的主要考量,不然就會發生像這次阿羅哈客運,上次違法因為初次,違法三項總共只罰8萬,然後又同樣發生死亡車禍,又被勞檢出違反相同三項勞基法的問題。

要求交通部應該要落實公路法第47條與第77條,客運司機的超時過勞案例已經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如果業者被勞動部連續勞檢違法而未有改善的時候,交通部應該勒令部分停業。交通部應該透過補助甚至路權的准駁和審核,全力來督導和促進業者符合交通與勞動法規。◇

阿囉哈過勞,時代力量桃園黨部要求交通部應檢討法制。(時代力量桃園黨部提供)

責任編輯: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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