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社區溺死幼女案被告李林昨天(31日)作為證人繼續自辯,檢方尋找機會推翻她的證詞,但她一口咬定「從來沒有將女兒的頭按到水下」,她在法庭上描述的版本和她在警局中的口供有很大的不同。
三年前李林在警局的口供中,李林在問訊的上半段一直堅持說「不明白為何女兒會溺斃」,直到警探麥克唐納複述Alan Zheng的話說「因為妹妹尿了,媽媽很生氣,把妹妹的頭按在水下面。」李林才開始提出新口供,說她有時會對兒子這樣,「Alan不回答我,我就按他。因為他人比較大,水只到他胸部,我只是做個樣子,他自己會(比劃:用手按盆底)坐起來。」
李林當時說,「試過兩三次有效果,改了。我也不想(這樣),我知道這個手段比較殘忍,但是(問題)很嚴重,怎麼辦?他犯比較大的錯,讓他害怕這樣的後果。」
類似的證言還不止一句,例如「Alan還是老樣子,我很火,就按他頭入水。他不怕罰站,就這樣子站那邊。第一次按他,我也害怕,自己跟自己說,不可以這樣。」李林說,她是「控制不了情緒」,因為兒子「太叛逆,後悔太晚接他出來。」
然而在昨日的自辯中,李林針對檢方的盤問所提供的新版本是:「我是說我有按他的頭給他洗頭。因為他很討厭洗頭,否則根本洗不了。」至於她三年前曾說「這樣至少做了兩三次有效果」,李林的最新解說是:「每次洗頭我都按著他的頭。他們(警察)問的是最近的三次,我是說一邊洗頭一邊和他說話,這種方式很成功。」
針對李林的2歲7個月幼女尿濕褲子後,她如何懲罰女兒?檢方盤問她案發當天,她供證說因為女兒不回答她、只管在牆壁上潑水玩,於是「用水潑她兩下」,女兒受到驚嚇看著她的一段情節。「因為她不聽你的話嗎?」檢方問。李林回答「她一直都很聽話呀」。
辯方律師問李林「生氣的時候會做甚麼?」李林回答「第一我不會殺人,第二我不像他說的那麼生氣。」她說自己生氣後只做三件事:「不開心,與兒子講話,然後自己哭。」
檢方問李林「Alan曾向醫護人員表示『腿上的紅痕是李林造成』,這一聲明是否會令她生氣?」李林否認弄傷兒子,稱「這是沒有的事情,怎麼會生氣。」檢方反問「那麼你是說Alan撒謊嗎?」李林平靜回答「我沒有說他撒謊。我只是說我按他的頭給他洗頭。」
其他的新證詞還包括:針對李林的丈夫鄭祖勝日前在法庭上說,因李林念及女兒兩歲多了還只會說單字,想接她來美國看看甚麼問題,因此在2015年12月將4歲兒子和2歲多的女兒同時接到美國。而李林昨日強調她之所以要提前把女兒帶回美國,是因為女兒有「語言和行動障礙」的雙重問題。
檢方反詰,「從女兒回美至死亡,小兒科醫生的記錄中從來沒有說她行動有問題。」檢方認為,醫生並沒有建議李林對女兒申請物理治療,是Happy Dragon幼教中心自己決定增加額外的物理治療,而不是醫生推薦。但李林反駁說「不對,李醫生介紹我們去那個部門,因為那個部門有全套服務,我們才去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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